# ​偷賣顧客保時捷 套現5萬新元逃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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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7-27
Source: 獅城新聞

![​偷賣顧客保時捷 套現5萬新元逃泰國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8/17483976.avif?0)





被告林偉強賣掉顧客類似圖中型號的保時捷，然後到泰國曼谷置產。（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汽車銷售員偷拿顧客的保時捷去賣，套現超過5萬元後就馬上登機飛往泰國曼谷買房，結果一年半後回到新加坡時被逮捕，在保釋期間畏罪潛逃約兩年半，期間利用妹夫身份開電召車，最後被判坐牢25個月。

回新被控 畏罪潛逃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林偉強（40歲，譯音）面對7項包括失信、欺騙、以及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等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是一名汽車銷售員，一名來自瑞士的男子在2016年12月13日，以9萬6624元向被告購買一輛黑色的保時捷卡宴（Cayenne）。這是男子第二次向被告買車。

隔年11月21日，男子向被告申訴，保時捷右車頭燈無法正常操作，希望被告安排送修。

被告向男子謊稱，可安排他享有3次免費維修服務，但需要他的身份證進行行政工作。

被告將身份證騙到手後，便在11月22日當天，帶著男子的身份證和保時捷到陸交局，索取轉讓車子的密碼，然後以5萬3454元的價錢把保時捷賣給一間二手車行。

被告當天將支票套現後，立即搭乘飛往泰國曼谷的飛機，然後在當地置產。

被告於2019年7月25日回新加坡時被捕，隔天獲得保釋。

被告原本要在2021年10月1日出庭認罪，不過他畏罪潛逃，期間利用妹夫身份開電召車，今年3月25日才再度落網。

控方：目無法紀沒悔意 

控方在陳詞時，指被告一再犯罪，顯示他目無法紀，要求法官判他坐牢27個月。

控方指被告為了個人利益預謀幹案，失信大筆款項，回國後沒有給予顧客賠償，顯示他沒有悔意。

控方也透露，被告所拖欠電召車公司的款項，部分是從他的收入扣除來償還，被告實際上沒有對公司給予賠償。

用妹夫身份證駕照 申請當電召車司機 

被告在當電召車司機的7個月間，共接了6357個單子載送乘客，還利用公司「先購物後還錢」的計劃買禮券和物品，並向公司貸款。

被告曾在潛逃期間申請私人計程車司機職業執照（PDVL），但不獲陸交局批准。他在2022年7月6日，發現妹夫外出時沒帶錢包，因此用妹夫的身份證、駕照以及PDVL，成功申請當Grab電召車司機。

被告利用公司「先購物後還錢」的計劃，購買8314元的禮券和物品，以及向公司申請8019元貸款。不過他沒有全數償還拖欠款項，導致公司蒙受9557元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