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召車司機未等乘客上車便開車 75歲老婦跌倒膝蓋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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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1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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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75歲的私召車司機接客時，在乘客還沒有完全上車的情況下開車，導致一名75歲的女乘客跌倒並膝蓋骨折。涉事司機前天（2月16日）被判罰款3500元，並吊銷各級駕照18個月。

75歲的司機Teo Shim Yian，承認一項因疏忽行為導致他人重傷的控狀。

案情顯示，2024年8月12日下午約4點50分，75歲的女乘客同孫子通過Grab應用程式叫車，並在樟宜路上段第27座組屋的停車場等候。

被告抵達時，將車停在一輛救護車後面。他注意到叫車的乘客攜帶著輪椅。儘管他平時會協助乘客把輪椅放入後車廂，但這次卻沒有下車幫忙。

事發時，老婦的孫子正在協助她上車，老婦人當時右腳已踏入車內，左腳仍在路面上。被告因為看見前方救護車駛離，因而分心，並在沒有確認乘客是否已完全上車的情況下開車。

老婦因為身體還沒有完全進入車內而失去平衡，跌倒在地。當時也還沒有上車的孫子見狀立即大喊司機停車。被告隨即剎車，並下車協助傷者先坐上輪椅，再協助傷者上車，最後將兩人送往目的地。

傷者事後到醫院求診被診斷為膝蓋骨折。傷者住院兩天，並獲30天病假。

控方指出，被告過往駕駛記錄不佳，是刑罰加重的主要因素。他2002年到2024年期間，共犯下17項交通違規行為，多數涉及超速和闖紅燈，曾被罰款最多400元及扣分。

不過，控方也表示，被告事後有協助傷者，並已認罪。

被告在庭上沒有求情陳詞，並當庭繳清罰款。

根據法律，因魯莽行為導致他人重傷者可被判最長兩年監禁、罰款最多5000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