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和律政部擬議對公眾構成威脅慣犯或連環罪犯 制定新刑罰

示意圖。(圖:iStock)
為打擊嚴重暴力和性罪案,內政部和律政部擬議制定一項新的刑罰,將那些對公眾構成威脅的慣犯或連環罪犯,施以終身監禁的最高刑罰。
這項名為強化公共安全的判處(Sentence for Enhanced Public Protection,簡稱SEPP)的刑罰是《刑事程序法典(雜項修訂)法案》的一部分。律政部高級政務次長拉哈尤瑪贊昨天(10日)在國會為法案進行一讀。
當局在文告中表示,這項刑罰主要針對的是對孩童或弱勢群體下手的慣犯或連環罪犯。
法案一旦生效,法官將可判處他們5到20年監禁的最低刑罰。在這之後,當局會每年對罪犯進行審核,只有在他們不再構成威脅時,才會獲釋;反之,則須終身監禁。
目前,犯下嚴重罪行者可能面對改造性或預防性監禁,但一些前囚犯刑滿出獄後,還是會再次犯案。因此,這項修訂是為了保護公眾。
當局表示,法案生效後,只有年滿21歲、涉及誤殺、強姦或性侵未成年者的罪犯才會面對這項刑罰。
此外,當局也擬議廢除改造性監禁,並將預防性監禁改名為公共安全判處(Sentence for Public Protection)。罪犯的最低年齡限制也從30歲降低到2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