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廁內向15歲男生暴露身體部位 30歲男子被判監4周

2026/01/10   •   1465閱
馬來西亞男子Logeswaran Raja Kumaran因在公共廁所對一名15歲男生實施猥褻暴露罪行,被判刑。該男子在廁所內進行性行為,受害者已報警並提供證據,警方隨後逮捕嫌疑人。該事件反映了公共場所安全問題,提醒公眾注意個人安全和保護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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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iStock)

一名男子在公共廁所向年僅15歲的男生暴露身體部位,前天(8日)被判坐牢四個星期。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30歲的馬來西亞籍男子Logeswaran Raja Kumaran對一項猥褻暴露罪名認罪。

庭上揭露,受害者是一名15歲的學生,去年11月14日晚上9點左右從學校搭乘公共運輸回家。當時身穿少年旅制服的他,因為需要上洗手間,而在武吉班讓信佳小販中心下車。被告當時站在洗手間外頭,之後尾隨男生進入男廁。

被告後來在洗手間沒其他人時,不只是向男生暴露身體部位,還進行性行為。男生拍下被告的兩張照片,並在離開洗手間後報警。警方在當晚逮捕涉案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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