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350元薪當錢騾  大馬男轉移13萬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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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6-18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為了賺取350元（日薪，大馬男子搬到新山住酒店，一接到工作「任務」就入境獅城收錢，再把錢轉交給指定的人，因協助轉移超過13萬元詐騙所得，被判入獄21個月。

被告邱志新（31歲）前天承認一項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 的控狀。涉案的還有另一名大馬男子黃寶鴻（35歲）。（人名譯音）

案情顯示，被告因欠下30萬令吉債務，於2025年8月聯繫友人阿博謀求生計。

阿博告知被告，只需根據Telegram群組內的指示，到新加坡收取現金並轉交給他人，每日可賺取350元酬勞。阿博隨後通過另一個Telegram帳號與被告對接工作細節，且每次溝通完後都會刪除聊天記錄。

兩人會面後，阿博安排被告搬到新山關卡附近的酒店，以便隨時跨境執行「任務」。被告入住酒店後，阿博派人將一些袋子、信封及易通卡等工具交給他，並將他拉入一個由多人共同下達指令的群組。

當時阿博還特別叮囑被告，若被獅城警方逮捕，千萬不要供出他，並提醒被告在行動時要避開監控電眼。

調查證實，被告在2025年8月4日至8月7日期間，向阿博所謂的「客戶」（實為詐騙受害者）收取現金並轉交給指定接頭人。被告期間共從兩名受害者手中接收了4萬1500元。

黃寶鴻則在8月7日，向另外兩名年齡分別為60歲和75歲的受害者收取了9萬1400元，並轉交給被告。被告隨後根據指示，將這筆錢再度轉移給第三方。

**被告並非主謀**

警方在調查另一起案件時發現同夥形跡可疑，結果被告前往準備會合時，正好落入警網。

2025年8月7日，警方在怡豐城調查另一起案件時，注意到黃寶鴻神色可疑，上前盤查後確認他早前已向一名身份不明的人士收取了現金，當時正等待另一人。

緊接著，被告抵達現場準備與黃寶鴻會合，結果被警方逮個正。被告隨後供稱，他此前也剛收了一筆錢，原本赴約是為了與黃寶鴻碰頭並接收對方手上的贓款。

被告落網時，身上的4萬1500元贓款全數被警方搜出並起獲。他於隔天被控上法庭，隨後被還押至今。

被告律師說，被告並非主謀，也在第一時間認罪，希望法官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