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離譜！新加坡男子因沒拿到指甲剪竟企圖搶警槍自殺，最終被判入獄3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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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6-1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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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在醫院期間企圖搶奪輔助警察配槍的42歲男子，於周三（6月17日）被判處30個月監禁。

吳傳崇（Goh Chuan Chong，音譯）承認了一項企圖非法持有槍枝的指控。

法庭獲悉，吳某於2024年8月3日入住樟宜綜合醫院並住院，其住院原因在公開法庭上未予披露。

當天，吳某向醫院工作人員索要指甲剪，但被拒絕。次日（2024年8月4日），他再次索要指甲剪，在再次被拒絕後，他變得激動且具有攻擊性。

負責照顧吳某的護士隨即請求駐院輔助警察提供協助。兩名警員抵達現場時，發現吳某已恢復平靜，正坐在床上。

其中一名警員腰間佩戴著一把裝在槍套里的左輪手槍。在詢問吳某發生了什麼時，該警員戴上了手套，以防對方再次暴力襲擊時需要將其制服。

就在此時，吳某突然伸手搶奪那把裝有五發實彈的左輪手槍。由於槍套扣子扣好了，且警員迅速拍開了他的手，他未能搶到槍枝。

當被問及搶槍原因時，吳某表示，因為沒拿到想要的指甲剪，他想用槍自殺。

隨後，他被逮捕並羈押。周三，他通過監獄視頻連結出席了法庭審理。

在量刑辯論中，檢察官表示，顯然吳某「需要幫助」，希望他能繼續接受必要的治療。

非法持有槍枝的法定處罰為5至10年監禁，以及至少6次鞭刑。

此次檢方並未要求將鞭刑納入吳某的判決中。對於企圖犯罪的行為，法院無需執行強制性的最低刑期。

**尋求幫助的渠道：**

國家心理健康熱線：1771

新加坡好撒瑪利亞人熱線：1767

新加坡心理健康協會熱線：1800 283 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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