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童家中泳池溺斃案 驗屍官：送院非必要出示出生證明 但不太影響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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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0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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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院。（圖：CNA）

一名一歲八個月的男童前年被發現在自家泳池溺水並失去意識，父母將他救起後撥打民防部隊熱線求助。救護人員到場後，多次要求提供男童的出生證明，否則無法將他送院治療。男童過後在救護車抵達約20分鐘後被送院，但在幾個小時後搶救無效離世。

我國首席驗屍官納科達（Adam Nakhoda）日前裁定，這是一宗不幸的意外溺水事故，但指出，救護人員在將男童送院前，堅持索取出生證明的做法沒必要，但相關延誤不太可能改變最終結果。

根據前天（4月30日）公布的書面裁決，出事的男童和父母、祖父以及兩名手足居住在一棟三層半的獨立式洋房。根據男童母親的說辭，2024年6月9日中午時分，她正在客廳里，出事的男童在一樓活動，其他家人則在屋內不同位置。

監控畫面顯示，男童約在12點51分從未上鎖的大門離開屋內，走向泳池，並在約四分鐘後進入水中。片刻過後，他似乎掙扎了一下，隨後失去反應。

他的母親在發現屋內異常安靜後開始尋找男童，最終在泳池中發現他面部朝下，嚇得尖叫。男童的父親聞聲趕來後，把他從水裡抱出並對他施以心肺復甦（CPR），他的母親則撥電召救護車。

送院前溝通發生爭議 救護人員索取出生證明引發延誤 

民防部隊在下午1點15分接到求助電話後，在八分鐘內趕抵現場。不過，根據男童的父親，三名救護人員多次要求他們出示男童的出生證明，否則無法將他送院。雙方僵持了約七、八分鐘。「我懇求他們先把孩子送到醫院，我會讓其他家人把出生證明送過去。他們聲稱這是他們的程序，沒有出生證明他們就無法進行救治。」

儘管救護人員Muhammad Noor Azwan Abbas中士否認曾提出相關要求，但隨身攝錄器畫面顯示，他多次詢問「出生證明在哪裡」，並表示「沒拿到出生證明他走不了」。

男童最終在1點48分被送達醫院，並於當天下午約4點宣告不治。

民防部隊：出生證明並非必要 但屬理想安排 

民防部隊的內部審查指出，擁有六年實戰經驗的Muhammad Noor Azwan Abbas中士，是首次處理兒童心臟驟停個案。審查認為，他在緊張情況下仍專注於關鍵急救步驟，但在處理流程上有改進空間。

參與審查的民防人員指出，出生證明有助醫院提前登記和了解患者資料，但這份文件並非送院的必要條件。在緊急情況下，患者可先以「無名氏」身份登記並接受治療。

驗屍官：延誤不太可能影響結果 但徒增家屬痛苦 

驗屍官納科達指出，救護人員堅持索取出生證明的做法沒有必要，並表示在緊急情況下應更靈活處理程序要求。「救護車停在房子旁的額外時間可能不會對本案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尤其是在心肺復甦術全程持續的情況下。但我認為，額外的等待時間會給孩子的父母帶來不必要的額外痛苦。」

納科達也指出，男童在被發現前，應該已經溺水並停止呼吸10到20分鐘。他引述醫學專家的說法，溺水個案中，最關鍵的是儘早進行心肺復甦與人工呼吸。「遺憾的是，在這起案件中，由於沒有意識到男童已進入泳池，父親開始進行心肺復甦前，已耽擱一段時間。」

他因此呼籲，設有私人泳池的住戶應加強安全措施，例如確保通往泳池的門窗上鎖，或設置圍欄，以防悲劇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