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指揮員遭壓路機碾斃 驗屍庭：若落實安全措施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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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1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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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故於2025年3月3日下午發生，死者當場被宣告不治，警方事後支起藍色帳篷，遮蓋遺體。 （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一名交通指揮員在疏導交通時遭壓路機碾過身亡，驗屍庭揭露，壓路機的後車燈損壞，也沒有倒車警示聲和喇叭按鍵等。死者很可能未察覺壓路機正在倒退，而司機在倒車前也沒有查看盲區，現場也缺乏信號工和督工在一旁監督，釀成悲劇。

《聯合早報》報道，這起悲劇於2025年3月3日下午約3時50分，在如切的加美路私宅區發生。死者是66歲的王振希（譯音）。

新加坡驗屍庭法官前日針對死者的死因發表研訊結論，裁定這是一起不幸的工傷意外。

案發路段是一條通往德明路的單向車道。當時，新能源電網有限公司正在鋪設電纜，承包商是Mo Gua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te Ltd，並委託Asphalt Specialist Services Pte Ltd負責恢復道路。

死者案發時兼職交通指揮員，受僱於Silver Star Safety Pte Ltd，被派往工地管理交通。當時共有4名交通指揮員，他們兩人一組，分別在道路兩端管理交通，每小時輪流交替值班，並附近的一處樹蔭劃為休息區。

案發前，死者正準備從壓路機後方過馬路到對面的休息區，駕駛壓路機的工人拉梅什倒車時曾轉身查看後方盲區，但沒有發現死者，但在繼續倒退時，碾過已靠近壓路機正後方的死者。

救護人員趕抵現場後，於下午約4時11分宣告死者不治，死因是身體多處受傷。

調查顯示，拉梅什曾接受壓路機操作培訓，並被告知倒車時必須先按喇叭示警、轉身檢查盲區，在確認後方沒有人或障礙物後，再尋求信號工協助，並根據信號工的指示倒退。

然而，案發時他並未在倒車前先查看盲區，而是預設不會有人在他倒退時出現在後方。當他在倒退後才轉身檢查時，死者已處在正後方的盲區內。

此外，涉事壓路機沒有喇叭按鍵，拉梅什當時無法按喇叭示警，壓路機的後車燈和倒車警示聲也未如常運作。車輛僅在左右兩側設有後視鏡，頂部沒有後視鏡，司機無法查看正後方盲區。

調查也發現，喇叭按鍵和後視鏡等故障問題早於2020年已被察覺，但工人仍照常簽署安全檢查清單，公司也未安排維修。

事發時，工地雖有3名信號工，但他們正協助其他重型機械運作，原本應在場監督工程的兩人，也為了減輕工人負擔而在操作機器。因此，拉梅什倒車時，現場既無人監督，也沒有信號工在旁協助。

司機稱已向公司反映故障 但休假返工後仍未維修 

拉梅什聲稱，他早已向公司反映有關故障，但休假回來後仍未維修，壓路機還被允許使用。他也說，若案發時有其他同事在附近，他會請求信號工協助。

驗屍庭法官指出，若所有安全措施都被落實，這起意外本可避免。雖然壓路機仍能完成基本作業，但安全方面並不完備。後車燈和倒車警示聲失靈，無法提醒行人壓路機正在倒退，可能讓行人誤以為可安全從後方通過，而且壓路機早已存在的問題，應在維修後才投入使用。

同時，拉梅什也沒有按照培訓要求檢查盲區，以及在信號工協助下倒車。由於兩側後視鏡無法查看正後方，他也應在倒車前下車或先在路面查看情況。若現場有督工和信號工在場協助，相信意外也不會發生。

因此，死者很可能沒有察覺壓路機正在倒退，而來不及閃避。

驗屍庭法官提醒，所有相關方都應遵守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理事會發布的建議，確保工地安全。法官也向到場的死者親屬致以深切慰問。

據了解，當局將對涉事工人和公司採取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