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檢察長承認新加坡司法體制有瑕疵　但無罪釋放不代表主控官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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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1-1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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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檢察長黃魯勝在2021司法年開幕禮上致辭時說：「我必須承認，過去一年（體制）出現了一些瑕疵，讓總檢察署面對嚴格的審查與批評。」（紅螞蟻製圖） 

**作者 張麗苹**

**新**加坡司法體制並非完美無暇，法官們也並非永不犯錯（not infallible）。

新加坡總檢察長黃魯勝和大法官梅達順今早在2021司法年開幕禮上致辭時，先後作出上述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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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梅達順（中）今早在2021司法年開幕禮上致辭。（海峽時報）

黃魯勝在答謝總檢察署的主控官們過去一年所做出的努力時說：

「我必須承認，過去一年（體制）出現了一些瑕疵，讓總檢察署面對嚴格的審查與批評。」

梅達順則指出，一個健全的司法體制，必須從遴選法官做起，選出那些脾性合適、能力傑出、人格正直、能全心全意肩負重任的法官們。但即便如此，如果我們以為這些法官都永不會犯錯，不但天真（naive）還魯莽（foolhardy）。

「這也是為何世上所有的司法架構都編入一套修正程序，例如上訴機制。這麼一來，即使一開始有些方面出錯了，也還是有機會能糾正。」

**大法官：莉雅妮案凸顯司法體制能有效糾錯**

梅達順和黃魯勝在致辭時，不約而同提及去年發生的廖文良前女傭莉雅妮偷竊案。這也是梅達順首次針對莉雅妮案發言。

廖文良前女傭莉雅妮原本在國家法院被判偷竊罪名成立。2020年9月，高庭法官陳成安允許莉雅妮在高庭上訴，最終判她無罪釋放。

莉雅妮案當時在新加坡是轟動一時備受矚目的案件，輿論與爭議更是將總檢察署與新加坡司法體制推向風口浪尖。

這起案件還讓國會去年11月，針對我國刑事司法體制是否公平公正，史無前例地展開了長達9小時的馬拉松辯論。

梅達順大法官在發言時指出，我國的司法體制目前存在有效的糾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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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達順大法官。（海峽時報）

「陳成安法官在負責莉雅妮的案件時，仔細審查了所有呈堂證據、雙方律師的陳詞、初審法庭的判決，然後得出結論，並且仔細說明了箇中原因。」

梅達順也分享了國家法院的工作量：

**2019年，國家法院的91名司法人員一共處理了10萬9407個刑事、民事和社區案子。** （紅螞蟻用計算機敲了敲，這些國家法院的司法人員每人在2019年平均處理了1202個案件，按每周5.5個工作日來計算，**平均每天處理四起案件。**）

「我們或許會對某個案件存有強烈的看法，但當一切塵埃落定後，毫無疑問的我們都必須尊重司法結果。因為無論你對判決同意與否，整個過程已經給予了我們一個最佳的途徑來公平、誠實、有序地解決彼此的分歧。」

大法官也籲請公眾別急著做出判斷，把司法程序中的失誤視為含有惡意的失當行為。這類武斷的結論不僅「毫無幫助」，還可能影響民眾對司法體系的信心。梅達順也強調，法官與主控官在執行職務時，絕不會考慮任何商業利益。

「如果有足夠原因相信出現了不當行為，我們將根據適用的程序來採取行動，按這些步驟追根究底。」

**總檢察長：無罪釋放不代表主控官失職**

總檢察長黃魯勝則指出，雖然莉雅妮案件並非新加坡首個備受矚目的無罪釋放案，但這個案件確實使到民眾對總檢察署的信心有所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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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檢察長黃魯勝。（海峽時報）

「並非所有的無罪釋放案都意味著主控官失職，沒能盡到身為司法代表的義務。」

在他看來，無罪釋放的案子，在廣義上恰恰「顯示了司法體制的健全」，展現了法官們仔細推敲主控官提呈的案子，公平自主的思考後才作出裁決。

他還指出，只要公眾所提出來的批評意見是公平的，總檢察署都會照單全收，積極改進。他向國人保證，總檢察署所做的任何檢控決定，都以民眾利益為考量。

「總檢察署作為監管機構的成效，不在於不惜一切將被告入罪，而在於我們是否在提控重要案件時，公平公正地處理、以民眾利益作為最重要的考量。」

「我們不會讓失敗的恐懼以及公眾的強烈反對，阻撓我們履行義務。讓我清楚重申——無論是脫罪案件導致總檢察署面對批評，或毫無根據的訴訟行為，都不會讓總檢察署與主控官們退縮，也不會影響主控官執行維護公眾利益的職務。」

**網民：法官犯錯，後果不堪設想**

大法官和總檢察長的這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的肺腑之言，顯然在網上不怎麼討好。

或許是那些喜歡在網上留言的網民都對這個課題感覺比較強烈吧，這則新聞底下的留言都相當不客氣，主要論點圍繞在法官們手上掌握「生死大權」，一旦犯錯，後果不堪設想，有可能會毀掉一些無辜的人。

在民眾看來，法官之所以能坐在上那個掌握「生死大權」的位置，正因為他無論在道德、正義或斷案能力等方面皆凌駕於普通人。

如果連如此「不普通」的法官也會犯錯，那大家又怎能對司法體制有信心，能相信所有人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審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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