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高庭駁回國家法院決定，妨礙冠病追蹤的中國籍夫婦不准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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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10-2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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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籍夫妻Hu Jun和Shi Sha。 圖：亞洲新聞台/Hanidah Amin, Marcus Mark Ramos** 

一對中國籍夫婦涉嫌蓄意隱瞞行蹤，妨礙冠病追蹤工作，而在國家法院受審。國家法院法官早前批准他們在案件續審之前回國，但高庭法官昨天（10月19日）審理控方的申請後，駁回國家法院法官的決定，不准該夫婦倆返回中國。

女被告Shi Sha（36歲）是於2019年持長期訪問准證入境，目前持特別准證，男被告Hu Jun （38歲）案發時從中國武漢來到新加坡。他是本地第16起冠病確診病例。他們分別面對一項和四項觸犯傳染病法令控狀。這是冠病疫情期間涉嫌違反傳染病法令的第一起審訊案件。

兩名被告是在10月9日申請返回中國，直到明年1月21日，獲得國家法院法官批准。法官將他們的保金各增加到4萬元。他們的案件將在明年1月25日到28日續審。

控方昨天向高庭法官陳詞表示，兩名被告面對嚴重控狀，他們清楚若罪成，可能面對監刑。他們被告知，如果罪成，控方將促請法官每項控狀判監六個月。

兩名被告在本地沒有根，他們是外國人，不在本地工作，目前持特別准證留在新加坡。他們住在租來的房子，在本地沒有親戚。如果讓他們離開，他們沒有理由還會回來面對這麼長的刑期。

控方指，兩名被告並未提出充分證據證明他們必須返回中國。他們聲稱因這起案件在中國和新加坡出了名，因此很難逃跑。但事實上「出名」被告逃跑的風險更高。

控方說，雖然保金提高，但並不能確保他們會回來受審。如果他們真的逃跑，要找到他們很困難，就算找到他們，要強迫他們回來不容易，因為新中兩國沒有引渡條約。

控方說，兩名被告潛逃風險高，審案法官沒考慮他們的資金來源，以及擔保人是否能履行義務，確保他們返回新加坡受審。有鑒於此，不應准他們返回中國。

男被告在今年1月22日抵新，23日出現症狀，31日確診，最終在2月19日康復出院。女被告在丈夫確診後，因與丈夫密切接觸，而於2月1日接到隔離令，必須在納丹路的公寓住家隔離。

男被告面對的控狀指他在1月22日到29日之間隱瞞信息，包括於1月22日到過史蒂芬路的Long Beach Seafood和濱海大道的Marina One Residences；24日到過中國大使館、烏節路的義安城和密駝路的Intercontinental Singapore Hotel，以及28日到過南森路的Studio M Hotel。

女被告面對的四項控狀，其中一項指她向衛生官員隱瞞丈夫的行蹤和活動，妨礙疫情追蹤工作；另三項控狀包括指她虛稱於1月29日和丈夫從住家公寓乘搭德士到中央醫院等，以及在隔離期間提供假信息，稱沒住過酒店。

來源：8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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