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費性交不要？ 」 華男夜店「撿屍」性侵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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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8-06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6日訊）女郎夜店醉倒被5名男子「撿屍」帶到度假村，慘遭一人強姦，另一人則性侵她，性侵她的男子，被判坐牢10年3個月打5鞭。

被告是28歲的鄭文發，他面對三項控狀，分別為性侵、非禮和騷亂罪 。控方以其中兩項提控，其餘的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其他涉案人包括葉俊傑（40歲）、楊俊宏（31歲）、嚴順財（35歲）和楊偉傑（4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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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地點在白沙樂怡度假村。（檔案照） 

案發時，葉俊傑和楊俊宏是明苑大廈一家酒廊的經理 ，嚴順財是酒廊的收銀員，被告和楊偉傑則是嚴順財的友人。

案情顯示，鄭文發去年9月16日在白沙樂怡度假村訂了兩晚住宿，約了友人過夜。

隔天午夜，被告和楊偉傑在酒廊里喝酒，等嚴順財和楊俊宏下班後，回度假村「續攤」。

早上7時夜店關門，四人一同回度假村 ，路上見到葉俊傑抱著醉得醉酒不省人事的女郎，便帶女子一起回度假村。

眼看女郎已醉倒，鄭文發在車上扯下女郎上衣，非禮她的胸部，而葉俊傑也參與。

抵達度假村之前，楊俊宏還問葉俊傑說：「免費性交，為何不要？」

眾人到了度假村後，葉俊傑脫光女郎的衣服，涉嫌強姦她。

這時，被告拉下褲子，拿著女郎的手為他手淫，之後性侵她，女郎從頭到尾都醉得不省人事且毫無反應。

隔天早上，葉俊傑在度假村幫女郎穿上衣服，送女郎回家，但女郎到家後仍不省人事，他於是帶她到芽籠附近的酒店。

葉俊傑睡了一會兒醒來，發現女郎還熟睡，趁機襲胸非禮她。

女郎醒來後，驚悉睡在陌生男子身旁，非常震驚。

她發現自己的內褲穿反，而且也有被扯破的痕跡。

葉俊傑之後告訴女郎酒店費用是70元（210令吉），女郎付費後離開，到家後她感覺非常噁心，把內褲扔掉。

當晚女郎約友人到酒廊，詢問當晚發生什麼事，她看見葉俊傑，要求和對方談話。

在女郎追問下，葉俊傑承認在度假村與女郎發生關係，但堅稱自己帶她到芽籠酒店時，什麼也沒做。

女郎獲悉真相後，非常沮喪，回家後向母親傾訴，母親勸她報警。（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