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婦女聲稱在導航器的指引下走錯路,結果右轉時撞傷一名送餐員,被判坐牢五周和吊銷各級駕照五年。
法官昨天(4月18日)下判時同意控方的立場,表示理解被告需要依賴導航器開車,但她沒有留意路牌和交通指示就右轉,結果逆向行駛釀禍,這個舉動非常粗心。
41歲被告陳華妮(譯音)是本地永久居民,她早前承認一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罪狀。
這起車禍發生在2020年10月17日下午4時26分,地點是里峇峇利路和爾衛民路(Irwell Bank Road)的交界處。
根據案情,被告啟動導航器開車回家,她聲稱導航器當時指示她從里峇峇利路右轉入爾衛民路,但爾衛民路是單向車道,被告一右轉馬上變成逆向行駛,導致騎摩托車直行的送餐員(31歲)閃避不及,迎面撞上被告的車。
送餐員當場拋飛,他的大腿骨折須動手術,前後住院12天,拿了60天病假。他事後一年無法工作,至今上下樓梯時膝蓋還是會感覺疼痛。
律師代為求情時說,被告案發一年多前考獲駕照,平日丈夫開車上下班,她前後只開過三四次車。案發兩天前,夫妻倆剛買了第二輛車,被告因為不熟路,也不太熟悉新車的功能,才會依賴導航器指引,懇請法官判被告罰款。
針對律師指受害者的車速相當快,控方反駁說被告違例右轉,受害者不可能料到會有車朝他開來,因此被告不該把責任歸咎於導航器和受害者,籲請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八周和吊銷駕照五年。
法官庭上表示,被告不僅沒看路牌違例右轉,而且右轉時也沒有放緩車速而釀成車禍,因此她的罪責不輕,須坐牢以示嚴懲。
法官也表示,不管受害者的車速是否過快,都不影響被告的罪責。
不過,法官考慮到被告事後積極配合調查,還主動找上後方的車主,向對方索取行車記錄器交給控方,並已賠償受害者,因此判她坐牢五周和吊銷各級駕照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