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拋拳擊球下樓 · 青年被控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eq33v
Published: 2021-05-07
Source: 獅城新聞

![涉拋拳擊球下樓 · 青年被控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68/16682950.avif?1620310202)





被告涉扔下重達2.28公斤的拳擊球。（警方提供）

（新加坡6日訊）18歲青年3樓拋下重達2.28公斤的拳擊球，今日（5月6日）被控。

警方昨午（5月5日）發表文告指出，今年1月17日晚上11時10分接獲來自武吉巴督52街的求助電話，經過調查，警方發現青年涉從三樓扔下一個連著底座的拳擊球（punching ball）到樓下。

《新明日報》報道，青年今早在魯莽行事（rash act）的罪名下被控，根據刑事法典第336（a）條，一旦罪成，可面對長達六個月監禁，或罰款最多2500新元（約75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控狀指出，被告莫哈末·依斯拉克被控於在事發當晚，從涉事的三樓單位睡房內，扔下一個重達2.28公斤，高約1.23米連帶底座的拳擊球下樓，魯莽行為威脅到他人安全。

警察對危害他人生命或安全的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並且會毫不猶豫地對那些公然無視法律的人採取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