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來新加坡的零售業已逐漸回暖,在蓬勃發展的旅遊業的推波助瀾下,新加坡零售業的增長取得了令人讚嘆的增長。新加坡將零售店定義為企業主直接向公眾售賣商品的商店,新加坡統計局追蹤了所有領域的零售店,並在報告中指出多個領域取得穩定增長。
從2月強勁的零售銷售以及3月入境旅客增加的趨勢可以看出,零售業復甦的勢頭進一步加強。今年2月本地零售業銷售額同比上漲12.7%,逆轉了1月的下跌勢頭。2月餐飲服務銷售同比增長21.6%;經季節性調整後環比下滑0.2%。

幾乎所有零售行業的銷售額都在2月取得同比增長,僅超市和大賣場銷售額同比下滑3.6%。食品與酒精飲料漲幅最高,為69.0%,其次為服裝與鞋類,同比上漲38.1%;百貨商店和電腦與通信器材的漲幅相同,均為26.1%。

遊客數量增加,尤其是中國遊客的回歸,對服務業和零售業來說都是一個好預兆。儘管製造業在全球需求降低的影響下表現得平淡,但具有彈性的新加坡勞動力市場,以及本地3月份整體私人領域經濟恢復擴張,應會持續支撐零售業表現。
如何在新加坡申請零售相關牌照?
在新加坡實際開始運營之前需要持有相關牌照,有時可能需要申請多個牌照才能正常開展業務。接下來將為您介紹申請主流零售店牌照所要滿足的必要條件和資格:
超市牌照
如果您要經營一家銷售和儲備生食熟食的超市,需要根據新加坡《環境公共衛生法》的規定申請超市牌照。該牌照的目的是確保業主遵守清潔和食品安全準則並預防食源性疾病。
申請牌照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申請人是:
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
已有新加坡註冊公司
提交按比例縮放的場所平面圖(公制格式),顯示布局、準備區、廁所、商店。超市的設計必須遵循《環境健康實踐守則》。
如果是自僱人士,在申請牌照前要確保已繳清保健儲蓄(Medisave contributions)。
若想銷售菸草產品,則必須向健康科學管理局 (Health Sciences Authority,簡稱HSA) 的菸草監管部門申請菸草零售牌照。

藥房牌照
經營零售醫藥產品的藥房需要健康科學管理局 (HSA) 頒發的藥房註冊證書。如果是藥房註冊證書的首次申請人,公司董事可以通過HSA | Client Registration and Identification Service (CRIS) 網站提名最多2名員工成為正式的公司管理員。訪問該網站的系統,需要 SingPass 帳戶。
申請時必須提交以下信息:
商店的詳細信息和商業登記號;指定配藥和一般銷售區域的藥房布局圖
申請人的詳細資料
藥房營業時間和預計開業日期
所有存放藥品地點的詳細信息
主管藥劑師的詳細資料
(* 須持有新加坡藥房委員會頒發的「A 型毒藥許可證」和「C 型毒藥許可證」)
在頒發牌照之前,健康科學管理局 (HSA) 的藥房審核員會對藥房進行預批准審核。

電信經銷商牌照
出售、提供或持有任何電信設備的零售商必須獲得電信經銷商牌照。
A. 申請電訊經銷商類牌照
Telecommunications Dealer’s (Class) Licence
製造、進口、出租、銷售、或持有《電信(經銷商)條例》附表一中所列的任何註冊設備或電信設備的經銷商都應申請電訊經銷商類牌照。
申請人必須是以下之一:
根據《商業登記法》(第 32 章)註冊的企業
根據《公司法》(第 50 章)在新加坡註冊或成立的公司
根據《有限責任合夥企業法》註冊的有限責任合夥企業(「LLP」 )
B. 申請電訊經銷商個人牌照
Telecommunications Dealer's (Individual) Licence
若非製造、進口、出租、銷售、或持有《電信(經銷商)條例》附表一中所列的任何註冊設備或電信設備,則需申請電訊經銷商個人牌照。
申請人必須是以下之一:
根據《商業登記法》(第 32 章)註冊的企業
根據《公司法》(第 50 章)在新加坡註冊或成立的公司
根據《有限責任合夥企業法》註冊的有限責任合夥企業(「LLP」)

酒類銷售牌照
任何含酒精的酒類銷售都需要酒類許可委員會頒發的酒類牌照。在申請酒類銷售牌照前,您需要取得以下文件:
會計與企業監管局(ACRA)的證書
申請人必須是:
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
擁有由移民和海關總署 (ICA) 簽發的 FIN 或 NRIC (適用於持有工作簽證的非新加坡人 )
自僱人士必須確保他們的保健儲蓄(Medisave contributions)繳款是最新的。
取得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的以下批准之一:
建屋局(HDB)批准在場所供應酒類(公共住房)
URA/SLA 對場所土地使用的規劃許可
社團註冊處 (ROS) 的證書(如果代表社團申請)
國家能源局(NEA)頒發的小販牌照(以小販身份申請啤酒攤位)
申請時間約為3周,申請人將通過郵寄和簡訊或電子郵件收到結果通知。

銷售化妝品
根據東協化妝品指令(ASEAN Cosmetic Directive)的規定,如果您想在新加坡進口和銷售化妝品產品,無需申請任何產品、製造商和進口牌照。但是,通過健康科學管理局HSA的 Pharmaceutical Regulatory Information System (PRISM)網站將產品投放市場之前,您必須通知健康科學管理局(HSA)。化妝品產品的通知費用與產品的風險有關。例如,用於眼睛、嘴唇、頭皮和口腔的化妝品風險較高,而潤膚霜、面霜和美白產品風險較低。需要注意的是,您只有在收到健康科學管理局HSA的確認後才可銷售該產品。
東協化妝品指令(ASEAN Cosmetic Directive,簡稱ACD)是東協國家之間的一項協議,旨在協調化妝品產品的要求,以減少該地區的貿易技術壁壘。ACD從2008年1月1日起在新加坡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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