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五年每年平均有450名年滿63歲年長居民被僱主裁退

過去五年,每年平均有450名年滿63歲的年長居民被僱主裁退。
人力部高級政務部長許寶琨在國會答覆議員詢問時說,從2018年到2022年之間,每1000名63歲和以上的居民員工當中,有3.8人被裁退,比整體居民勞動隊伍的裁員率低。
許寶琨指出,根據退休與重新僱傭法令,僱主需要為員工提供重新雇用的機會,不然就得為符合條件的員工提供僱傭援助金。他指出,僱傭援助金是同重新僱傭相關條例掛鉤,因此不應該跟遣散費相提並論。
許寶琨說,裁員的遣散費金額一般在僱傭合約有列明,或是工會和僱主協商後同意的金額。大部分僱主根據勞資政冗員管理與負責任裁員公告,為符合條件的被裁員工提供遣散費。在一些情況下,工會和僱主取得共識,下調那些接近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所能獲得的遣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