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稱買二手馬賽地時被誤導 男子告汽車公司獲賠1000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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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2-03
Source: 獅城新聞

![稱買二手馬賽地時被誤導 男子告汽車公司獲賠1000新元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15/17150996.avif?1679317110)





（新加坡訊）一名男子聲稱被汽車銷售與出租公司老闆誤導，才花了21萬餘元（新幣，下同）買下一輛馬賽地S400型號的二手車。男子開後才發現原來車子曾出租給別人一段時間，對此並不知情的男子於是將汽車公司告上法庭並要求賠償。

上訴至高庭 原判敗訴被推翻 

《聯合早報》報道，原本被判敗訴的起訴人詹道嵩上訴至高庭，獲李兆堅法官在前天推翻原有裁決。

法官認為，百勝汽車公司老闆梁南興曾做出一些陳述，讓詹道嵩以為二手馬賽地是梁南興父親生前所使用，並且未曾出租給他人，詹道嵩的女兒也能對此作證；另一方面，辯方不傳召梁南興上庭供證，讓法庭可就此做出不利於辯方的推斷。

法官考慮後改判詹道嵩勝訴，但由於訴方無法對詹道嵩所蒙受的損失提供充分證據，法官裁定詹道嵩只能獲得象徵性的1000元賠償。

另外，辯方也得為前後交由國家法院與高庭審理的這起案件，支付約4萬餘元的訟費。

詹道嵩經營一家名為Probuilt Construction &amp; Service的建築承包公司，曾為百勝汽車銷售與出租公司提供建築服務，而梁南興便是百勝公司的老闆。

根據國家法院判詞，詹道嵩是在2019年8月底與百勝簽署協議，以21萬2500元的價格買過一輛車齡4年半的馬賽地S400型號汽車；同時，詹道嵩也將名下的寶馬折價賣給百勝，並且同意在接下來的35個月，每月支付2900餘元的汽車貸款給百勝。

詹道嵩聲稱，在決定購買二手馬賽地之前，梁南興曾兩次告訴他，這輛車的使用量不高，之前是用來載送梁南興的父親，而車子在父親過世後就沒再使用。訴方稱，其中一次梁南興做此表述時，詹道嵩的女兒也在場。

稱買車半年才發現馬賽地曾是計程車 

在買車約半年後，詹道嵩在車上找到一份租車協議，發現原來車子曾在2017年出租給別人。

詹道嵩的說法是，他接著聯絡梁南興，要求後者給他一個解釋，而梁南興則表示會查明車子的出租記錄，再給詹道嵩一個答覆，而詹道嵩在這期間可暫停支付車貸，詹道嵩於是照做。

之後，百勝3次向詹道嵩發出通知，要求他交還車子但不成功。百勝在2020年10月入稟法院，按照汽車貸款協議向詹道嵩追討他所拖欠的車貸，詹道嵩最終支付近8萬7000餘元給百勝，過後以近16萬元將汽車賣給其他車商。

辯方否認梁南興曾告訴詹道嵩從沒把馬賽地出租給人，或答應詹道嵩他可暫時不必付車貸。

國家法院法官審理案件後接受辯方的說法，即梁南興沒有誤導詹道嵩；即使梁南興沒有特地說明車子是否曾出租給人，這也無法構成誤導性表述，更何況詹道嵩應知道出租汽車是百勝的業務之一，因此有可能轉售曾出租的汽車。

高庭法官：百勝老闆應出庭供證 

不過，高庭法官李兆堅認為國家法院的裁決有誤。在他看來，梁南興沒理由不上庭駁回詹道嵩的指控，因此對於辯方沒有傳召梁南興為證人這一點，法庭可做出不利於辯方的推斷。

法官最後補充說：「說到底，梁南興應該出庭供證。」

至於詹道嵩可獲得的賠償金額，李兆堅法則官認為，由於訴方無法給予充分證據，說明詹道嵩蒙受了多少金額的損失，加上詹道嵩確實有好一段時間都在使用汽車，因此法官裁定他獲得象徵性的1000元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