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銀行戶頭資料抵債  獅城送餐員助詐騙監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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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6-08
Source: 獅城新聞

![以銀行戶頭資料抵債  獅城送餐員助詐騙監3個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23/17235368.avif?1686146409)





25歲送餐員以銀行戶頭資料抵債，讓大耳窿利用他的戶頭行騙，結果被判入獄3個月。（8視界新聞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25歲的送餐員欠債還不起，就以銀行戶頭資料抵債，讓大耳窿利用他的戶頭行騙，結果自己也惹上官司，被判入獄3個月。

《8視界新聞網》報導，25歲的潘健達（譯自Alvin Phua Kian Tat）前日針對一項欺騙罪和另一項提供個人銀行戶頭權限，而違反新加坡電腦濫用法令的罪名認罪。

庭上揭露，被告去年初已經有債在身，接到自稱「達倫（Darren）」的非法放貸者發來的短訊後，開始向對方借貸。

他借了3000元（新幣，下同）後無法償還，對方就開始騷擾和恐嚇他，隨後提議他以銀行戶頭資料來換取降低利息；每提供一個銀行戶頭的資料，就能抵消500元的利息。

被告同意，在新加坡華僑銀行開了一個戶頭後，把相關資料交給「達倫」控制。

他把提款卡、銀行戶頭的密碼資料放在新加坡盛港一座組屋的樓梯口，讓「達倫」領取，並在必要時將一次性密碼提供給「達倫」。

調查顯示，這個戶頭涉及了新加坡的詐騙案件。

除了華僑銀行戶頭外，被告也將自己的渣打銀行戶頭的權限交給「達倫」。

他根據「達倫」指示，把提款卡放在一個空的香菸盒裡，並將盒子放在新加坡宏茂橋一座組屋的樓梯口。

被告提供這兩個銀行戶頭的細節後，就不再受到「達倫」的威脅，直到去年9月，被告突然接到「達倫」的電話，稱他無法登錄銀行戶頭。

這促使被告更改其他兩個銀行戶頭的密碼，阻止「達倫」使用。

被告在庭上向法官求情，表示自己因為沉迷賭博，無法還債，才「被迫」這麼做的。

被告表示，他起初拒絕了對方的提議，不過最終因為不想給家人帶來「危險「，勉強答應對方。

新加坡欺詐罪名的最高刑罰是坐牢長達3年、罰款，或兩者兼施。向他人提供未經授權的銀行戶頭權限則可被罰款最高5000元、監禁長達2年，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