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男子涉嫌撕破妻子衣服,持刀恐嚇要和朋友輪姦她,還用洗髮精倒她頭上,用毛巾抽打她,昨早被控上庭。
被告共面對六項刑事恐嚇、刑事暴力及蓄意傷人的控狀,指他在去年10月17日下午1時50分於阿裕尼彎一座組屋犯案。為保護受害者,法庭諭令媒體不准報道任何可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身份。
警方前天發布文告表示,事發7天後接獲通報,調查發現被告當時和妻子起爭執,用洗髮精倒在她頭上,弄傷她眼睛,用毛巾打她,還撕破她的衣服。

被告涉嫌撕破妻子衣服,持刀恐嚇強姦她。(檔案示意圖)
接著,他也被指持刀對著她,威脅要強姦她與叫朋友們輪姦她,並左右推她的臉。
他今早在國家法院面控。
被告今早身穿黑色上衣及黑色長褲,戴著一副眼鏡,獨自上庭面控。他身材高大,面控時面無表情。
控方表示將針對其中三項控狀提控他,餘項待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被告表示有意認罪,打算聘請律師,他懇請法官批准案展一個月,獲得批准。
案展下個月1日再度過堂,被告的保釋金從5000元增至1萬元,並獲准打兩通電話找人保釋他。
一旦蓄意傷人罪成,他可被判長達三年監禁,或罰款高達5000元或兩者兼施。刑事恐嚇罪名一旦成立,他將可被判坐牢長達兩年,罰款或兩者兼施。至於刑事暴力的控狀一旦成立,他則可被判坐牢長達三個月,或罰款高達1500元,或兩者兼施。
庭上揭露,被告與妻子已分開居住。
被告表示,自己剛和妻子打完一起涉及個人保護令的官司,而自己敗訴了。
他也說,兩人從去年開始就沒住在一起,法官令他案件結束前不得聯繫對方及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