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能從中國、新加坡監管新政中學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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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2-01
Source: 獅城新聞

一區一塊鏈世界，春風得得為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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鏈得得獨家專訪了香港SNC Limited旗下奇點財經香港負責人、香港國際新經濟研究院高級研究員付饒，探討加密貨幣市場的監管趨勢。

2019年1月14日，新加坡《支付服務法案》正式立法。法案提出了「指定製度」和「牌照制度」並行的監管框架。其中，「指定製度」是指，授權MAS（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指定某一大型支付系統以保持經濟穩定；或在「一家獨大」時指定另一支付系統加入競爭，以杜絕壟斷市場的可能性。

而「牌照制度」更加靈活，設有「貨幣兌換」牌照、「標準支付機構」牌照和「大型支付機構」牌照，同時將「開戶服務、境內轉帳服務、跨境轉帳服務、商業採購服務、電子支付服務、支付型代幣相關服務和貨幣兌換服務」共七種業務納入監管範圍。

值得注意的是，這項法案將直接影響眾多在新加坡市場中的數字貨幣交易所、錢包及OTC平台。正式出台後，所有在新加坡市場有實際運營的相關機構，將有6個月的時間向MAS備案。

在這項法案下，火幣、幣安和Bibox等大型交易所均需在6個月著手準備相對應的牌照申請，做到「持證上崗」。

針對於新加坡這一法案的正式立法，並結合此前香港證監會針對虛擬資產的新規，中國內地網信辦的區塊鏈信息服務新規，鏈得得App獨家專訪了香港SNC Limited旗下奇點財經香港負責人、香港國際新經濟研究院高級研究員付饒，分析對比三地推出的相關政策，探討加密貨幣市場的監管趨勢。

**鏈得得App：國家網信辦的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香港在虛擬資產方面的監管方針、新加坡《支付服務法案》正式立法，從三地的監管舉措來看，方向性的差異體現在哪裡？**

付饒：首先看三個新政的發布主體：中國內地是網際網路監管部門，香港和新加坡是金融監管部門，我認為這是由於三地監管機構對區塊鏈的屬性有不同理解。比如中國內地的金融監管部門三令五申不允許ICO和變相ICO在中國內地出現，所以不可能對一個非法的事情出台監管政策。

其次看出台時間，香港證監會最早，是去年11月1日；國家網信辦是在去年10月發布徵求意見稿，今年1月正式出台、2月實施；新加坡金管局是今年1月正式出台。三地對區塊鏈的監管研究都可以追溯到2014、2015年，我認為，最近的監管密集出台，既是對2017年到2018年區塊鏈、數字貨幣領域的亂象的回應，也是監管落地的必然過程。

第三，看三個新政的受監管對象，中國內地是基於區塊鏈技術的金融信息供應商。金融信息服務，是指向從事金融分析、金融交易、金融決策或者其他金融活動的用戶提供可能影響金融市場的信息或者金融數據的服務。

香港是數字資產交易機構，項目方和投資於虛擬貨幣的金融機構；而新加坡的最為廣泛（因為是對之前一些政策的整合），涵蓋了支付領域的各個環節的玩家。不僅包括使用區塊鏈技術的企業，也包括類似支付寶、微信等電子支付的公司。

第四，三個新政的監管寬嚴程度不同。這個我接下來詳述。

**鏈得得App：新加坡和香港在亞洲的「博弈」同樣體現在數字貨幣市場中，他們都在嘗試「沙盒監管」、「牌照化營運」的監管舉措。而新加坡在「支付流水額度門檻」上給予了小企業更寬鬆的環境。這麼做會有什麼樣的考量？**

付饒：我不是政策制定者，不過我想，出台政策的地區一定希望規範行業，從而讓相關企業在轄區內蓬勃發展，以創造稅收、拉動就業，為國家和地區經濟發展出力。香港和新加坡作為亞洲的兩個金融中心，都有得天獨厚的地緣、文化、資源優勢，成為西方項目進入大中華區市場、大中華區項目吸引歐美資源的選擇。

兩地對比，各自的優勢也比較明顯：香港依託內地和東北亞地區，受惠於粵港澳大灣區；新加坡則與東南亞和南亞更近，背靠著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印度等新興經濟體。兩地政府也深知和對方存在競合關係，區塊鏈行業也是新興事物，因此在可控範圍內分別推出沙盒和一定支付額度下免監管等優惠政策，吸引相關企業落地本地。

**鏈得得App：新加坡金管局叫停「STO」的發行，香港也明確凡是從事證券期貨虛擬資產投資的中介機構，必須持牌。所以，在數字貨幣的「證券化」上目前存在哪些難題和不可控的風險？**

付饒：談到難題、風險， 我個人覺得有幾個方面：

1）大多數國家認為STO的發行應受到各地證券監管框架的規管，但是目前服務於證券代幣發行的從業人員卻良莠不齊，要麼不是持牌人，沒有受過監管培訓；要麼試圖鑽法律漏洞，違規操作。

2）發行方的融資目的不單純，試圖尋求監管漏洞，損害投資人利益；

3）合規成本對融資公司的壓力；

4）上市流通性問題以及退出機制不健全；

5）公開流通後的披露風險，如何合規做好季報、年報披露以及審計工作。

**鏈得得App：火幣和oKEx先後買下港股上市公司殼資源，礦機廠商選擇港股上市，是否可以預見，在未來數年將有大量內地幣圈人士，從新加坡、日本等國家回歸到中國香港？**

付饒：港交所總裁李小加在達沃斯接受騰訊採訪時表示，對於IPO，港交所的核心原則是上市適應性，擬上市公司給投資者介紹的業務模式是否適合上市？比如說過去通過A業務賺了幾十億美金，但突然說將來要做B業務，還沒有任何業績。或者說B的業務模式更好，那我就覺得當初你拿來上市的A業務模式就沒有持續性了。還有監管之前不管，後來監管開始管了，那你還能做這個業務，還能賺這個錢嗎？

目前礦機廠商在香港上市的過程大多折戟了，至於買下港股上市公司殼資源的行為，可以解釋為引導資本流入、擴大影響力的必然階段。我們可以期待，越來越多的區塊鏈公眾公司會出現。但是否出現在香港還不確定，因為香港證監會在各地監管機構里屬於保守的一方，他們多數情況是要參考其他地區已經成功運行過的模式。

**鏈得得App：「反洗錢」是各國的考慮重點，KYC（know-your-customer）的機制和執行也是重中之重。 香港和新加坡對中間機構的控制加強，能否改善「數字貨幣是洗錢的首選工具」這一負面印象？**

付饒：如果洗錢成為數字貨幣的首要應用場景，我們有理由相信，有一天數字貨幣將統統歸零。因為雖然中本聰的願景可能是打造一個任何政府都無法監管數字貨幣，但運行了十年的數字貨幣行業實際告訴我們，政府不會消失，監管一直存在。

當然技術本身無善惡，應用場景還是由使用工具的人選擇。不排除少數人的投機活動讓數字貨幣有了負面印象，但我相信隨著越來越多的人正確認知區塊鏈、數字貨幣，這種印象很有可能得到改觀。

**鏈得得App：「沙盒監管」被看作是一個「安全試驗區」，平衡了金融科技創新與政府監管之間的摩擦。但是作為一個最早階段的構思，在數字貨幣領域會有哪些困難？**

付饒：監管沙盒這個機制非常不錯。給了相關企業試錯的機會，也給了監管機構學習的機會。根據香港監管發布的監管方針來看，主要面向三個主體，分別為虛擬貨幣交易所、虛擬貨幣項目方及涉及投資虛擬貨幣的金融機構，都將進入監管沙盒。

以香港為例，要進入沙盒，需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1、要求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在虛擬資產完成首次代幣發行（簡稱 ICO）至少 12 個月後或在 ICO 項目已開始產生利潤時（以較早者為準），才可接納該虛擬資產在其平台上交易，且項目方需披露足夠的市場信息和往績紀錄。

2、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不得提供槓桿成分或買賣與虛擬資產有關的期貨合約或其他衍生產品服務。

3、只向「專業投資者」提供交易服務。

4、虛擬資產交易活動應全部在單一法律實體下進行。

實際上真正能做到上述要求的虛擬數字交易所寥寥無幾，所以這也是火幣或OK這樣的企業試圖通過借殼上市的原因。

目前新政已經推行了3個月，還尚無一家機構宣布進入沙盒監管，可見即使進入沙盒都是困難的事情，更不用說進入後的規管。行業太早期，對政府來說制定這樣的門檻是否合適？我想未來也許會有一些調整。

**鏈得得App：新加坡和香港在監管上的快速推進，對中國大陸未來的監管方向有什麼指導意義？**

付饒：我覺得中國內地前幾年「一刀切」禁止的政策有效避免了系統性金融風險，在區塊鏈非理繁榮時對區塊鏈的監管非常及時、果斷。時移勢易，目前全球數字貨幣的總市值也就是1000多億美元，日交易量也就是100多億美元，總市值也就與中國個別上市公司相若，全球擁有數字貨幣地址的人樂觀估計也就是千萬人級別，其中有相當比例來自亞洲。不少中國內地從業人員為了合規，選擇別的國家地區發展業務，也是既成事實。

中國內地的一些省市已經注意到區塊鏈的重要性，將其寫入政府工作報告，中國內地或可以以更加開放的姿態面對區塊鏈。**（本文獨家首發鏈得得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