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們總會在立春當天存錢討吉利。(檔案照)
(新加坡11日訊)來臨立春落在農曆新年前,下一個立春則在步入鼠年後來臨,來臨豬年被視為「無春」年。
立春是廿四節氣中的第一個節氣,向來被視為一年之始,人們總會在立春當天存錢討吉利。
不過,來臨的立春落在2月4日農曆除夕,也就是狗年之末,而明年的立春同樣落在2月4日,但當時豬年已過,已經是農曆鼠年。
換言之,農曆己亥豬年將會是個「無春」年,這種兩頭無立春的年份,也被稱為是「寡年」或「盲年」。
本地民俗學家徐藝庭接受《新明日報》訪問時指出,立春在古代農業社會意味著萬物復甦、生機盎然,這是節氣相關的,農曆年沒有立春的情況其實並不罕見,10年內會有兩三年都是如此。
相反的,有些農曆年恰巧年頭年尾都碰上立春,這就是所謂的「雙春年」,被視為好兆頭。
民間有傳說,「盲年」不適宜結婚,讓一些公眾感到困擾,徐藝庭就說:「當時普遍的人都認為結婚就是為了孕育下一代,認為在『盲年』婚嫁不被天地祝福,不希望在『無春』年結婚的說法就是從此演變出來的。」
徐藝庭說,如今大家對婚姻、愛情的看法已大不同,雖然仍有一些很希望生孩子的人相信這一說法,但此種觀念已沒以往那麼濃。

「無春」年不宜嫁娶,在今時少有此觀念。
民間流傳「盲年」不宜結婚 嫁娶宜擇吉日「補運」
民俗學家建議,若要在「無春」年嫁娶,可根據夫妻及雙方父母的生辰八字選擇吉日「補運」。
徐藝庭說,部分公眾仍把婚姻以及生兒育女視為人生的頭等大事,因此可能避免在「無春」年結婚。
她指出,如果必須在這一年結婚的話,可考慮結合夫妻及雙方父母的生辰,挑選吉日、吉時進行華人婚禮儀式,註冊的時間則不用太在意。
另有天文專家表示,「兩頭無春」和「兩頭都有春」都是很正常的曆法現象。
為了適應寒暑的變化,古人在農曆中每逢19個年頭會加入7個閏年,因此每19年中就會有7年沒有立春,因此不宜嫁娶的說法毫無依據,希望公眾不要被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