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歲霸凌者獲鞭刑！新加坡 「嚴教」 是懲戒還是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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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8-27
Source: 獅城新聞

近日，一則關於新加坡9歲小學生因涉及校園霸凌事件而遭受鞭刑的消息，在本地及海外的家長社群中引發了軒然大波。這一事件再次將新加坡獨特的紀律處分方式——鞭刑，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當校園霸凌遭遇「嚴刑峻法」，是維護校園安全的必要之舉，還是對兒童身心的潛在傷害？本文將深入探討事件的來龍去脈，科普新加坡的鞭刑制度，並剖析其背後複雜的爭議。

**事件回顧：當霸凌遭遇「嚴刑」**

校園霸凌，一個全球性的難題，在新加坡也同樣存在。根據新加坡國立教育學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Education，簡稱NIE）近年的一項研究，約有四分之一的高年級小學生曾經歷過某種形式的霸凌。而此次事件，正是這一嚴峻現實的縮影。

據了解，涉事男生長期對同學進行言語羞辱和肢體推搡，其行為在學校多次介入調解後仍未停止，並有升級趨勢。根據新加坡教育部（MOE）的指導方針，學校在處理霸凌事件時採取分層管理。

在輔導、警告、留校等多種管教措施均告無效後，校方最終依據校規，在家長的知情下，對該名男同學執行了鞭刑處分，作為「最後手段」。這一決定，瞬間點燃了關於教育、懲罰與兒童權益的激烈討論。

**獅城鞭刑科普：不止是「打手心」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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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新加坡，很多人會聯想到其嚴格的法律和高效的社會治理，而鞭刑正是其中最富爭議性的一環。它並非單一的懲罰，而是一個在不同場景下有著嚴格規範的體系。

**不同場景下的鞭刑** 

在新加坡，鞭刑主要分為三種：

**司法鞭刑 (Judicial Caning)**：由法庭判決，針對犯下嚴重罪行（如搶劫、強姦、販毒、嚴重破壞等）的50歲以下男性罪犯。這是最嚴厲的一種，使用厚重的藤鞭，由受過專門訓練的行刑官執行。

**校園鞭刑 (School Caning)**：在教育體系內使用，旨在維護學校紀律。其執行標準遠比司法鞭刑溫和，但同樣有嚴格的法律和行政規定。

**家長鞭刑 (Parental Caning)**：法律允許父母對孩子進行體罰，但有明確界限。一旦超出「合理管教」範疇，對孩子造成不必要的身體或精神傷害，即可能構成虐待兒童罪。

**校園鞭刑的嚴格規定** 

本次事件中的鞭刑屬於校園鞭刑。根據新加坡《教育（學校）條例》及教育部的指引，校園鞭刑的執行有明確且嚴格的限制：

**對象限制**：僅適用於男性學生。

**授權限制**：必須由校長或其明確授權的人員執行。

**工具與部位**：只能使用輕質藤鞭，擊打部位為手心或隔著衣物的臀部。

**次數限制**：一次最多不超過3下。

**適用情形**：通常作為處理嚴重違紀行為（如嚴重霸凌、鬥毆、偷竊等）的最後懲戒手段，且常與心理輔導等措施並用。

新加坡教育部強調，校園鞭刑是一種「教育和紀律措施」，旨在對嚴重違紀行為起到有效的威懾作用，從而為所有學生營造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

**爭議的漩渦：懲戒、震懾還是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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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新加坡的校園鞭刑有法可依、有規可循，但其存在的合理性與必要性，始終是社會爭論的焦點。支持與反對的聲音，代表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教育理念與價值觀。

**支持方的聲音：維持秩序與有效震懾**

支持者認為，在一個強調集體主義和秩序的社會中，明確的紀律和有效的懲罰是必不可少的。他們相信，校園鞭刑作為一種強有力的威懾，能夠：

**迅速制止不當行為**：對於屢教不改的嚴重違紀者，鞭刑能傳遞一個清晰而嚴肅的信號：其行為已越過底線。

**維護校園安全**：通過對霸凌等行為的嚴厲懲處，保護大多數學生的學習環境和人身安全。

**體現教育的嚴肅性**：讓學生明白，犯錯需要承擔後果，這是社會化過程中的重要一課。

**反思與批評：國際視野與兒童心理**

然而，從國際人權和現代兒童心理學的角度看，體罰，即使是輕微的，也備受詬病。

**違反國際公約**：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等國際組織明確指出，任何形式的體罰都侵犯了兒童的人格尊嚴和身體完整權，屬於應被禁止的暴力形式⁵。

**潛在的心理創傷**：大量研究表明，體罰與兒童的焦慮、抑鬱、攻擊性行為增加以及自尊心降低等負面心理後果顯著相關。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報告強調，體罰對兒童的身心健康並無益處，反而存在風險⁵。

**治標不治本**：批評者認為，鞭刑或許能暫時壓制行為，但並未解決導致霸凌的深層問題，如缺乏同理心、情緒管理能力不足或家庭環境影響。它可能教會孩子「強者可以對弱者使用暴力」，而非解決衝突的正確方式。

**超越鞭刑，我們如何守護孩子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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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11歲少年被鞭刑的事件，如同一面稜鏡，折射出新加坡社會在傳統「嚴教」與現代「人本」教育理念之間的張力。它迫使我們思考：在追求紀律與秩序的同時，如何更好地守護每一個孩子的身心健康與長遠發展？

單純地支持或反對鞭刑，或許都過於簡化了問題。更具建設性的討論在於，我們能否在懲戒之外，探索更有效的教育路徑。新加坡教育部近年來也在大力推行修復性實踐（Restorative Practices）、建立同伴互助體系和加強家校合作，這些都旨在從根源上預防和解決衝突，培養學生的同理心和責任感。

教育的終極目的，是培養能夠獨立思考、尊重他人、勇於承擔責任的個體。對於家長、教育者乃至整個社會而言，真正重要的課題是：如何構建一個既有規矩又有溫度的環境，讓孩子們在其中學會敬畏規則，更學會關愛與尊重，從而共同走向一個更少傷害、更多理解的未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