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籍男女跨國來新盜刷信用卡購奢侈品　分別判囚25與3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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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1-03
Source: 獅城新聞

![台籍男女跨國來新盜刷信用卡購奢侈品　分別判囚25與31個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3/17736111.avif?0)



兩名被告盜用他人信用卡資料購買奢侈品。 （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對台灣籍男女受跨國犯罪集團指使，專程飛到新加坡犯案，以盜用信用卡資料購買蘋果手機與名牌包包等奢侈品，最終雙雙落網，分別被判監25個月與31個月。

這起案件顯示，跨國詐騙與洗錢活動已延伸至本區域，多國犯罪分子利用科技支付手段犯案，令執法部門防不勝防。

根據新加坡法庭審訊資料，25歲台籍男子楊晨宇與友人因在台灣賭博欠下高利貸，為抵債聽從一名綽號「方」的男子安排，加入一個由「麥翔」主導的詐騙集團，負責到新加坡以被盜信用卡資料購物。

他於今年2月19日與同夥抵達新加坡，從樟宜機場行李寄存櫃取出4部已安裝「Tap Pay」應用程式的手機，隨後根據指示在濱海灣金沙及遠東購物中心等地，以免接觸付款方式購買3部iPhone 16 Pro Max、3部iPhone 16 Pro、AirPods耳機、充電寶及古馳（Gucci）包包，總值約2萬4085新元。

兩人事後將手機變賣，換得9050新元現金，但在2月21日準備出境時於樟宜機場被捕。

30歲台籍女子劉婷玉則在一名髮型師介紹下，成為同一詐騙集團的「跑腿」。她於2月13日首次來新探查物價，幾日後返台，並於2月21日再度來新實施犯罪。

劉女與同夥使用集團提供的手機共犯案11次，購買蘋果手機與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包包等高價物品，盜刷金額達5萬零740新元。

她事後為銷毀證據，將兩部作案手機丟棄，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她於2月22日準備提前返台時，在樟宜機場落網。

控方指出，案件涉及跨國犯罪集團，涉案金額龐大，行為嚴重破壞金融體系安全，要求法院判處重刑。

最終，楊晨宇被判入獄25個月，劉婷玉則因涉及更多控狀及銷毀證據，被判監31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