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再向Meta發實施指令  須擴大打擊臉書冒充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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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3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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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去年9月首次向Meta發出實施指令後，臉書上涉及冒充該國指定政府官員的詐騙案件數量有所減少。（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警察部隊本月27日依據當地網絡犯罪危害法令，對臉書母公司Meta發出第二個實施指令，須在今年6月30日或之前，分階段落實多項措施，打擊在臉書上冒充他人的詐騙廣告、帳號，以及個人和商家頁面。

《聯合早報》報道，內政部昨日發文告說，當地警方去年9月首次向Meta發出實施指令後，臉書上涉及冒充該國指定政府官員的詐騙案件數量有所減少。

不過，警方觀察到，騙子隨後轉而冒充未涵蓋在首個指令範圍內的其他人士。

根據去年9月的首個實施指令，Meta當時須在期限前，在新加坡落實兩項措施，一是強化人臉識別機制，二是優先處理新加坡用戶的舉報。

在這次的新指令下，Meta同樣須強化人臉識別機制，並優先處理新加坡用戶的舉報，但打擊對象將擴大至冒充其他個人的詐騙活動。

根據新指令，Meta須分階段落實相關措施：

1）在1月31日或之前，把措施適用範圍延伸至未納入首個指令的政府官員；

2）在2月28日或之前，進一步涵蓋新加坡警方評估為較高風險，且曾就被冒充一事報案的當地人士。

Meta也須在6月30日或之前，為在當地較受關注的臉書用戶，實施人臉識別機制，以減少冒充這些用戶的詐騙廣告、帳號，以及個人和商家頁面。

文告並未進一步說明這類用戶的界定或涵蓋範圍。

如果Meta無合理理由不遵從指令，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00萬元；若違規行為持續，還可被處以每天最高10萬元的追加罰款。

《聯合早報》已向新加坡警察部隊和Meta了解更多詳情。

新加坡2023年通過網絡犯罪危害法令，並在2024年6月落實網絡通信服務守則和電子商務服務守則。

在法令框架下，當局可向指定網絡服務提供商發出實施指令，要求對方落實特定系統、流程或措施，以應對詐騙或其他惡意網絡活動帶來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