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男子買賣他人銀行帳戶被判2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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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6-23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男子買賣他人銀行帳戶被判20個月](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6/17466146.avif?0)



這起案件涉及一名本地男子劉鑫（39歲），他因靠買賣加密貨幣賺取外快而面臨多項控狀，並最終被判處20個月監禁。劉鑫通過讓買家將購買加密貨幣的資金轉入他的銀行帳戶，然後再將相應數量的加密貨幣轉給買家來進行交易。然而，由於其銀行帳戶多次被凍結，即便懷疑經手贓款，他仍繼續從事該業務，甚至購買他人的銀行帳戶繼續經營。

他被控的17項罪名包括違反濫用電腦法令和貪污、販毒及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令（簡稱CDSA）。劉鑫承認了其中七項罪名，其餘罪名在判刑時被納入考慮因素。

劉鑫是一家餐館的前台人員，通過加密貨幣交易來增加收入。然而，由於這些交易涉及可疑資金，導致他多次面臨銀行帳戶凍結的困境。最終，法院判決他20個月的監禁，以懲戒其非法行為。

這起案件的詳細經過如下：

2020年10月1日，劉鑫被指從不知名的來源收款，導致其銀行帳戶遭到凍結。之後，他轉而使用另一個銀行帳戶接收買家購買加密貨幣的款項。

2021年3月31日，劉鑫接到警方的警告，要求他不要再從不知名的來源收款，但他依然繼續從事加密貨幣的買賣生意。同年9月，他與一名男子劉健南合作，兩人共同尋找買家和賣家，互助互利。面對新買家時，劉鑫最多只是問一句「錢有問題嗎？」，並未深究資金的來源。為了避免自己的銀行帳戶再次遭到凍結，劉鑫通過Telegram，以600元到1000元的價格向即將回國的外國人購買銀行帳戶資料和提款卡。

根據主控官的陳述，劉鑫經手的款項總額達到39萬3360元，這些錢均來自多起投資詐騙和假公安詐騙案的受害者。

法官於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早上判處劉鑫20個月監禁。劉鑫在法庭上表示，由於女傭最近辭職，妻子無法獨自照顧三個孩子，因此他希望能夠延遲服刑以便找到新的幫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