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車維修 嫌貴反悔 不滿被強迫消費 華婦與車廠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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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5-14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男子送車去維修，被指得知報價後稱沒問題，豈料車廠訂了材料和拆下零件， 妻子卻說不要修了，要求拿回車子，不甘被要求支付630元才能取車，驚動警方到場。

譚女士（42歲，美容業者）向《新明日報》申訴，她的車此前一直存在手煞燈不會熄滅的問題，為此她在數月前也曾更換電池， 但在前幾天這個問題再度出現，本月7日時轎車甚至完全無法啟動，於是就送到一家位於文禮大道的修車廠維修。

她說，送修的目的是為了將燈修好及能重新啟動，但車廠卻指要更換包括原裝的前輪懸掛系統的連杆（frontlower arm）、二手的轉向架（steering rack）和接電線，合共1280元。

她稱自己得知報價後，跟車廠的人說不要修了，但車廠的職員稱已經訂貨，所以無法取消。

「當時我就覺得對方是在強迫消費，因為我的目的是要維修手煞燈和重新啟動而已。」

她說，當時她有透過朋友詢問別的修車廠，並被告知有問題，所以才不要做，但對方卻指零件都已經拆了，並要她支付350元人工費外加280元拉電線的費用。

不過，當記者走訪車廠，負責接洽這輛車的員工何先生（ 29 歲） 向《新明日報》解釋，

其實車子是譚女士的丈夫送來，他一直和對方接洽，也在對方同意後，他才去訂貨和拆車子零件。

何先生也向記者出示當時和女顧客丈夫的對話記錄，以及和供應商訂貨的時間，時間線全都吻合。當他提供報價後，對方也說「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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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指，由於已經訂貨，即便退貨也要補供應商的運送費。

他說，譚女士是在她丈夫同意的約一小時半後，突然聯繫他，說價格太貴不要做了。

「我過後聯繫她的丈夫，但對方叫我和他妻子溝通。在她不斷要求下，我們只好退貨給供應商，但還是得跟她收取630元，當中350元是人工費，包括顧客拖車到修車廠的費用、拆裝零件的手工費、補給供應商取回零件的車油費，以及修復好手煞燈電線的280元。」

他指譚女士堅持只給400元，他最後也不計較了。

## **問題依舊存在**



譚女士指，當天她在和車廠多番協商後，越發覺得不對勁，於是直接去車廠，卻發現她的車並沒在那裡。

「當我質問時，對方就說同事開車做校準線（alignment），甚至還說也開去吃飯和回家。」

譚女士認為，她的車並非是計程車，且不能確定對方是否有買保險，若發生事故或難以追究。

「對方到晚上9時許才回來，我們要拿車時，對方卻不給，沒辦法下我們只好報警，直到晚上10時許才取回車。」

何先生解釋，員工只是開車去測試，且原本雙方談好隔天上午11時才來拿車，

但譚女士和男友人那晚7時許突然出現，還沒給錢就吵著要拿車，過後還帶了備用鑰匙來想把車開走，還好同事拉著車門不讓他們開走。

經過警員到場調解後，何先生開單給譚女士，收下400元後才把車交還給對方。譚女士後來送車去另一家修車廠，額外花了308元。

「另家修車廠告訴我，新電線根本沒拉到，而且問題依舊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