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駕撞輔警成植物人判監3年半 控方針對刑罰上訴 工程師刑期加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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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2-0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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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熊國凱。

（新加坡訊）被指是「最糟糕的危險駕駛」，工程師酒後開車撞飛執勤輔警導致對方成植物人，控方不滿他監刑僅3年半而提出上訴，高庭法官表示「若這不是極度危險駕駛，也難以想像什麼才是」，加重刑罰改判他坐牢5年。

這起事故發生在2023年3月24日凌晨12時48分，地點是在大士關卡前往柔佛的離境車道入口處。

被告熊國凱（44歲，音譯）共面對三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包括超速駕駛、酒駕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重傷。他上個月承認其中兩項控狀，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新明日報》報導，受害者是30歲的策安保安機構（Certis CISCO）輔警黃義舒，案發時在大士關卡執勤。他的傷勢嚴重，如今成植物人狀態。

該報早前報道被告認罪後，國家法院法官指他的行為造成非常嚴重的傷害，屬「最糟糕的危險駕駛」。

## 罰款1萬元 吊駕照10年



法官認為這是「無必要的、無意義的悲慘意外」，輔警雖然活著但已無任何生活品質，最終判被告坐牢3年半以及吊銷各級駕照10年。

控方原本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4年，罰款1萬新元以及吊銷各級駕照10年，因不滿判刑而上訴，案件昨早在高庭審理。

高庭法官許德倫說，國家法院法官考慮到被告第一時間認罪，因此刑罰享有30%折扣，但他覺得這不應該。

他指出，被告行為極其惡劣，酒後仍開車，還超速駕駛，危害公路使用者，導致受害人重傷。

他說「若這不是極度危險駕駛，也難以想像什麼才是」，因而應當給予更高的刑罰，改判他坐牢5年，罰款1萬新元以及吊銷各級駕照10年。

**受害者穿反光背心值勤** 

根據庭上播出的畫面，事發時受害者穿著反光背心，手上拿著信號燈，一人站在分界堤前。

被告的車子從遠處高速沖向受害者的方向，他見狀後退到右邊的防撞柱後面，但車子直接撞飛防撞柱和他。

受害者被撞飛後臉朝地落下，重傷被送往國大醫院。受害者蒙受重度創傷性腦損傷、腦出血、大面積面部骨折、鎖骨骨折、雙側肺部挫傷等等。

**原是準新郎 準備領新家鑰匙**

受重傷成植物人的輔警，原來是準新郎，並準備和另一半領取預購組屋的新家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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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警黃義舒原本即將結婚。

黃義舒的哥哥艾利克斯（32歲）今年3月接受媒體訪問時，透露弟弟事後臥床不起，無法說話以及行走，只能通過鼻飼管進食，並且對別人叫他的名字沒有反應。

他透露，弟弟與女朋友原本在2023年年底，就要領取之前申請到的預購組屋鑰匙。

「事發後一年多，她還是一直來探望弟弟，甚至還會給他發信息，就好像他還能回復一樣。不過我最後還是告訴她，可以放下弟弟了。」

艾利克斯表示，在事發後的3個月里，弟弟做了12次手術。

根據法庭文件，截至今年1月30日，黃義舒的醫藥費超過45萬5000新元，其中超過40萬新元由公司支付，其餘是自掏腰包和保險支付。

**被告律師：路上無其他車輛 刑罰應打七折**

被告律師認為不該加重被告的刑罰，指當時路上幾乎沒有其他車輛，沒有潛在風險，且被告第一時間認罪，刑罰應當享有30%折扣。

高庭法官指，途中沒發生其他車禍，並不能成為求情因素之一。他認為，酒駕可給其他公路使用者帶來極大危險，應當嚴懲以儆效尤。

該報早前報道，被告於3月23日傍晚5時開始喝酒，最後在晚上11時42分離開酒吧，要從橋南路開車回家。

測速攝像機在午夜12時36分於亞逸拉惹高速公路拍到被告的車子超速行駛，該路段限速是每小時90公里，但被告的車速卻是每小時134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