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人涉太子集團詐洗案被捕   獅城警起逾3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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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05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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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警方扣押的資產包括多輛名車。（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新加坡警方去年11月至今年1月，逮捕3名涉嫌與跨國詐騙團伙太子集團相關洗錢案的新加坡人，並已對另一名新加坡女子陳秀玲發出逮捕令。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警察部隊前日發文告說，3名被捕的新加坡人，與針對柬埔寨太子集團、集團創始人兼董事長陳志、陳志同夥及相關公司的持續調查有關。

他們分別是陳友傑（49歲，譯自Tan Yew Kiat）、鄧萬寶（32歲，譯自Nigel Tang Wan Bao Nabil）和楊新發（53歲，譯自Yeo Sin Huat Alan）。

其中，陳友傑是新加坡汽車租賃公司SRS Auto Holdings（簡稱SRS）的董事，他去年11月20日被捕，當地警方已對其公司名下註冊的車輛發出禁止處置令。

鄧萬寶去年12月11日從柬埔寨返回新加坡後被捕，他是陳志名下名為NONNI II超級遊艇的船長，也是名為Warpcapital Yacht Management的新加坡公司董事兼運營主管。

楊新發則於今年1月12日從柬埔寨返回新加坡後被捕。

新加坡警方也對涉嫌教唆他人做假帳和企圖詐騙罪的43歲女子陳秀玲（譯自Chen Xiuling，又名Karen Chen）發出逮捕令。

文告指出，陳秀玲相信在新加坡警方去年10月展開行動前，已離境前往柬埔寨。

文告說，警方也對3處房產、8輛汽車發出額外的禁止處置令，並扣押現金、銀行及證券戶頭、奢侈品包和手錶等資產，總值約3.5億元。

涉太子集團詐騙洗錢案 台遊艇管理公司負責人被收押

迄今為止，與此案相關的被扣押，或被禁止處置的資產已超過5億元。

新加坡警方說，針對陳志及他同夥的調查始於2024，警方去年10月對他們展開執法行動，當時對總值逾1億5000萬元的資產發出禁止處置令和查扣，包括一艘遊艇、11輛汽車及多瓶酒類。

不過，由於陳志和同夥當時不在新加坡，行動中沒有人被捕。今年1月，陳志在柬埔寨被捕，並在中國當局要求下被引渡回中國。

根據新加坡刑事法典第51及第54節條文，洗錢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10年，或罰款最高50萬元，或兩者兼施；根據第477A節與第109節條文，唆使他人做假帳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10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根據第420節與第511節條文，企圖詐騙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10年外加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