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年無業不顧家庭孩子　「軟飯男」圖爭組屋一半份額遭法官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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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0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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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屋不只是新加坡八成人口的棲身之所，也是許多夫妻從無到有，構築家庭的基石。

那麼，若有天婚姻走不下去了，這個共同財產該如何處置？

紅螞蟻之前曾撰文介紹過相關法律。

簡單來說，夫妻離婚後，法庭會根據**財務貢獻及非財務貢獻**這兩大指標，決定夫妻「分家產」（包括組屋）時所能得到的份額。

換言之，**出錢出最多的人，未必在離婚後能獲得組屋最大的持份**，這也保障了一些婚後便留在家裡相夫教子當家庭主婦的婦女，避免抹煞她們對家庭付出的心血。

最近，有個離婚案件，便牽涉了「非財務貢獻」這一因素，只不過在這起案例中，**試圖以「非財務貢獻」獲得更多組屋份額的當事人是男性。**

先簡單介紹一下這起離婚案件，申請離婚的是一名70多歲的年長男子，他和同樣70多歲的妻子結婚48年，育有兩名已40多歲的子女。

案件主要爭議是：丈夫和妻子聯名擁有一個組屋單位，**丈夫要求離婚後，至少讓他分得一半的組屋份額。**

但問題來了：這名丈夫長期無業，有穩定工作的妻子才是家庭的主要經濟支柱。

審訊過程中，丈夫主張，他們的家庭模式是「女主外，男主內」，他是所謂的「家庭主夫」，試圖以「非財務貢獻」來證明自己應該獲得組屋的一半份額。

但考量丈夫、妻子及兩人女兒的證詞後，家事法庭法官認為，妻子在這個家庭中既是經濟支柱，又是養育小孩等家務的主要貢獻者，最終判決妻子能獲得組屋的90%，丈夫則只有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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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司法法院。（海峽時報）

丈夫聲稱，當年他是以國民服役人員身份申請組屋，這讓夫妻倆能以打折價格買下該組屋，而自己也出資8000新元鋪設房子的大理石地板。

但根據妻子提供的一封建屋局郵件，雖然組屋是在當年以武裝部隊正規軍人/戰備軍人計劃（如今已廢除）申請，但他們除了獲得抽籤的優先權，**並無證據顯示該組屋是以更低的價格買下。**

妻子也否認丈夫出資鋪設地板，原因是後者根本沒錢。妻子稱，當年她向僱主及姐妹籌借了裝修費。

案情顯示，丈夫最後一次有工作收入是在1995年，薪水逾1000新元；妻子則在2008年才退休，作為一名高級客服人員的她，最後一份薪水5042新元。

然而，丈夫主張自己對家庭有非財務方面的貢獻，聲稱自己作為家庭「主夫」，為了照顧孩子和處理家務而犧牲了事業發展。

他還指控妻子控制欲強，曾持刀威脅他，使他被迫申請個人保護令，並搬離住所。

然而，妻子反駁丈夫的說法，指他長期不願求職。

同時，即便丈夫當時沒有工作，她也仍需照顧孩子，打理家務。而當她向丈夫求助時，換來的卻常常是不理不睬，否則便是輕蔑地叫她求神幫忙。

眼看丈夫實在無法擔負家庭主夫的責任，妻子只能聘請一名女傭協助自己，但卻被她抓包丈夫偷偷親吻女傭。

丈夫則否認指控，但承認兩人確實因為女傭發生過爭執。

妻子還指控，丈夫把她給他用來補貼家用的錢花在自己身上，而她不但得幫丈夫償還債務，還要為他的旅遊買單，但丈夫卻還不時偷她的錢。

妻子也說，丈夫曾把她裝有辦公室鑰匙及通行證的包包藏起來，妨礙她工作，併到她的工作場所，在其同事面前搬弄她的是非。

戳破「軟飯男」照顧家庭說法的，還有兩人女兒的供詞。

女兒供稱，父親在家中對家務貢獻非常有限，平日只洗他自己的衣服，還營造了一種具壓迫性的家庭環境，禁止孩子發出聲音。

女兒也說，儘管母親平日要工作養家，處理父親的債務，但每晚仍得趕回家煮晚飯，並教導孩子分擔家務。

女兒還稱，她曾目睹父親在一次肢體暴力中，死死捂住母親的口鼻。

案情也顯示，丈夫已有很長一段時間不住在家裡。

妻子指丈夫在2002年10月離開，丈夫則說，自己在過去30年至35年都被禁止踏入家門，意即他在1990年和1995年之間就已不住在家裡。

丈夫也在庭訊中指控，妻子經常刻意阻撓孩子與他建立感情，要他們與其保持距離。

他還抱怨自己不知道孩子們的住址，但法官則打臉稱，這恰好削弱了他所謂「孩子出生後便積極養育他們」的說法。

妻子也反駁稱，**孩子與父親疏離，完全是因為他對孩子不可理喻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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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被指不僅沒有為家庭提供經濟支持，也未在家裡善盡家庭照護者的責任。（Pixabay示意圖）

最終，法官認為妻子的說法更可信，並且得到女兒的證詞支持，因此裁定將組屋90%歸妻子，前夫只獲得10%。

值得一提的是，法官的判詞也直接點出，這樁婚姻「典型的單一收入婚姻」，因為在本案中，只有妻子一人既肩負著經濟重擔，又是主要的家庭工作者及照護者，因此將組屋分配向妻子傾斜並不為過。

法官也下令，妻子如要留著組屋，可以市價向前夫買下其持有的組屋份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