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通過新法案5月生效：吸食電子煙罰款提高至1萬元，海外吸食也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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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10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通過新法案5月生效：吸食電子煙罰款提高至1萬元，海外吸食也屬違法！](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1/17816646.avif?0)**





 

新加坡國會3月6日三讀通過《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修正）及其他事項法案》，並改名為《煙草與電子煙管制法令》（Tobacco and Vaporisers Control Act），進一步防範濫用依託咪酯（etomidate）和其他有害物質。

法案將違禁物品分成四大類，包括特定煙草產品、電子煙和組件，及其他之前未涵蓋在內的仿製煙草產品和組件等。

法案也將依託咪酯和類似物列為「特定化合致幻藥」（Specified Psychoactive Substances）。

法案自5月1日起生效。

5月1日起，購買、吸食或持有電子煙的罰款，從目前的最高2000元，大幅提高至1萬元。

5月1日起，使用特定化合致幻藥產品，如含有依託咪酯的電子煙，可罰款不超過2萬元，或監禁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

即便在海外使用特定化合致幻藥產品，刑罰仍適用於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

土地、建築物或場所的業主或使用者，若允許他人存放或保管違禁煙草產品、電子煙和仿製煙草產品，初犯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0萬元，或監禁不超過三年，或兩者兼施。

娛樂場所如迪斯科舞廳、酒吧、酒廊，以及夜店等負責人要確保無人吸食電子煙，否則可面對不超過1000元的罰款。

任何人在業主或經營者履行這些職責時妨礙、阻撓、威脅、辱罵或攻擊他們，都屬違法行為。違法者可判罰款不超過1000元，或監禁不超過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