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陽台當房出租風波 房產經紀點出 「違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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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4-2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有人竟將組屋單位陽台當房間出租，還開價380元，網民痛批「不把租客當人看」，引起熱議。

有網民日前在面子書群組貼文，指有意出租單位，條件包括只限大馬男生。該貼文顯示，出租單位靠近宏茂橋和楊厝港地鐵站，只需步行七分鐘，租金只需380元，包括水電費以及網絡，但不提供冷氣，甚至還強調說：「每天都有人打掃、隨時可以入住、可申報地址」。

不過，根據貼文的照片，所謂的「房間」相信只是一個單位的陽台。照片可見，「房間」有一台站立式風扇、衣櫥、晾衣架、地毯、書桌等。

《新明日報》記者事後查看，貼文已經刪除，但之前已經有1000多個轉發以及超過900個互動，因此能在其他面子書群組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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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台房」每月租金為380元。（取自網絡） 

不少人留言說斥責：「真當我們不是人」、「自己的良心過的去嗎？為了賺錢？」

房地產經紀姜澤良受訪時說，根據建屋局規定，只有單位原本的臥室可以出租，其他空間都不行，包括間隔出來的空間。他說，上述做法已經違反了建屋局條例。

Propnex博納集團執行董事兼副總裁馮景祥受訪時說，自己並沒遇到過此類案例。

馮景祥表示，確實會有些屋主為了賺錢，無所不用其極。另一方面，如今租金高漲，有些租客為了省錢，只要租金低廉就租下。「除非是特殊情況，出租此類不宜居住的『房間』，不僅違規，也欠缺人情味。」

## 受訪中介：決不會接單



受訪的房屋中介皆表示從未碰過類似屋主，若是遇上也決不會接單。

房屋中介李保忠指出，不論對方給予多少佣金，他也會毫不猶豫地拒絕。「中介執照並不好考，我們不會冒著吊銷執照的風險去做這種得不償失的事。」

其他中介也都堅持相同立場，強調會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此類有違職業道德的事情不會去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