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3刀恐嚇妻女  莽漢再揮刀自捅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g2p8p
Published: 2025-06-19
Source: 獅城新聞

![持3刀恐嚇妻女  莽漢再揮刀自捅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65/17657998.avif?0)





被告違反個人保護令對妻女動粗。（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名男子酒後違反庭令對妻女動粗，恐嚇要與妻子同歸於盡，拿刀恐嚇女兒，之後自捅腹部兩下，最後被判坐牢3個月6周。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4月17日下午1時，地點是新加坡北部一帶的組屋。

被告是55歲的男子，面對6項包括蓄意傷人、刑事恐嚇、以及違反個人保護令等控狀。控方以其中3項提控，餘項待法官下判時考慮在內。

受害者是被告的妻子和17歲女兒。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令當地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她們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顯示，法庭在2020年10月5日發出個人保護令，禁止被告對妻女動粗，也禁止被告進入妻子房間。

案發當天下午約1時，被告的妻女外出，女兒發現忘記帶手機於是趕回家拿，被告的妻子則在屋外等，結果遇到喝完酒回家的被告。

被告拉著妻子的手臂，要妻子跟他回家，還說要跟妻子同歸於盡。

他當時要女兒離開，但見女兒堅持不走，便用鎖頭將妻女鎖在屋內。

被告後來從廚房拿了兩把菜刀和一把廚房刀，用其中一把菜刀恐嚇女兒說：「你不想出去對嗎？你看我會對你怎樣！」。

他的妻子這時從後方抱著被告，要他冷靜。

被告將菜刀和廚房刀扔在客廳沙發上，但他後來撿起廚房刀往自己腹部右側捅了兩下。

他的女兒這時趁機解開鎖頭逃跑，豈料被告追上，要摑女兒巴掌但不成功。

他之後再抓著女兒手臂，踢女兒大腿，女兒再次逃脫後，他又捉著女兒的臉和頸項。

被告妻子最後成功勸被告冷靜，他之後回到屋內等醫護人員為他治療傷口。

控方陳詞時提到被告有暴力案底，曾在2023年11月因蓄意傷害公務員被判坐牢10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