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56歲無業阿叔謊稱買金，偷走7000新幣金鍊 ，被判坐牢1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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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6-15
Source: 獅城新聞

假購物，真偷竊！阿叔到新加坡金店看金鍊，趁店員去取貨時，將兩條價值逾7000新幣的金鍊放入褲袋，再稱要去提錢付款，伺機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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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物

**被告：** 拉赫馬特（Rahmat，56歲，無業）

**前科累累：** 面對5項控狀，本案承認其中2項偷竊罪，其餘納入判刑考量。

🕒案發時間與地點 

**2022年10月25日**：

📍遠東商業中心（Far East Plaza）珠寶店

**2024年8月19日**：

被傳召到東陵警署接受調查，但保釋期間**再次犯案**

**2025年4月11日：**

**📍烏節路幸運商業中心（Lucky Plaza）珠寶店**

📌犯案手法分析 

拉赫馬特慣用「**假購物，真偷竊**」伎倆：

**假裝顧客，博取信任**

自稱來自吉隆坡，想買禮物給家人和員工。

吸引女店主注意，製造機會。

**趁機偷竊，轉移注意力**

在遠東商業中心偷走75歲女老闆放在櫃檯後的**未拉鏈皮包**。

在幸運商業中心假借看金鍊，偷走女店主包里的**鱷魚皮錢包（價值500元）**，內含**1700元現金及多張卡片**。

**從展示櫃偷金鍊**

女店員進入小房間取貨時，被告趁機從**未上鎖的展示櫃**偷走兩條金鍊（總值**7103元**），放入褲袋。

隨後藉口「去提款」離開。

🏛️案件處理 

**判刑時間：** 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

**法院裁決：**

被告承認2項偷竊罪

其餘3項控狀納入考量

**判監1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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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參考 /聯合早報，新明日報，8視界新聞網，網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