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賄賂獅城警員 多次非法入境 中國男坐牢又打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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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7-17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多次非法入境的中國男子，前後向警員行賄3萬6000元，最後發現對方拿了錢卻沒「辦事」，導致他依舊坐牢打鞭遭驅逐出境，於是越洋聯繫當局要當證人，之後又再偷渡到新加坡，前天再被判入獄3年、打鞭6下。

行賄的中國籍被告陳光雲（39歲，音譯）共面對8項控狀，他早前已承認兩項牴觸移民法令的罪行。不過，他針對4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不認罪，案件經審訊後，他被判罪成。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被告因逾期逗留新加坡，在2017年被判入獄和打鞭。他在刑滿後於同年6月被驅逐出境，同時禁止入境。不過，他後來又因非法入境被捕，於2019年6月再被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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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光雲。（海峽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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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賄的警員符志強。

控方指出，被告在同年認識符志強，獲悉對方是刑事偵查局私會黨取締組的一名駐署警長。

符志強得知被告因非法入境新加坡而被控，稱可以協助他，但他得支付8000元酬勞。符志強還稱，能讓被告成為警方線人，在被治罪後能繼續留在新加坡，並以此向他索討每個月3000元。

被告同意付款，並在2019年8月到2020年1月期間，六次支付符志強3000元，共1萬8000元。

2019年8月左右，符志強通知被告，他的「老闆」要5000元作為撤銷控狀的代價。符志強後來又以同樣理由，要陳光雲多給5000元。

被告的罪責到頭來沒有減輕，他在2020年3月承認非法入境後，被判坐牢12周和打鞭4下，並在刑滿後於2020年5月被驅逐出境。

**被告揭發自己罪行**

被告在2021年得知符志強因貪污罪被調查，人在中國的他還聯繫貪污調查局，道出他曾向被告行賄3萬6000元，因此也揭發了自己的罪行。他稱想噹噹局的證人，以便在新加坡逗留。

被告渴望在獅城工作，結果又在2022年9月再度非法入境新加坡，最後於2023年4月因涉及打架案被逮捕。

向被告索賄的符志強（47歲）案發時是刑事偵查局私會黨取締組的一名駐署警長。

他早前因替兩名私會黨成員提供調查信息，協助他們避開警方檢查和扣留，被判入獄6年半，也必須繳付3萬2500元罰款。

他也面對另外4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指他向被告收賄3萬6000元。他否認有罪，經審訊後被判罪成，於今年6月被再被判入獄兩年又10個月，及另外繳付3萬6000元罰金。

據早前報道，符志強自2020年12月7日起就被停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