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起糾紛用刀傷人  男子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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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8-2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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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洪建翔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被控一項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的罪名。（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一名30歲男子涉嫌與人發生糾紛，並持瑞士刀割傷對方，昨日被控，獲准以1萬5000元保釋在外。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洪建翔（譯音）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被控一項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的罪名。

根據新加坡警察部隊文告和控狀內容，警方於本月18日早上9時20分，接獲一名男子的求助電話，指自己在芽籠路810號遭人用刀割傷。

控狀顯示，案發地點是城市購物中心（City Plaza）5樓。

根據初步調查，被告涉嫌與受害人鄭景熙發生糾紛，並於當天凌晨4時30分，用一把瑞士刀攻擊對方，導致受害人左前臂受傷。

勿洛警署人員通過調查和調閱監控器畫面，鎖定被告身份，並在接獲報案6個小時內將被告逮捕。

被告被控後，案件展期至9月17日過堂。

根據新加坡刑事法典第324節條文，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若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7年、罰款、鞭刑，或任何組合的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