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賒帳買煙遭拒 無業漢捅店員9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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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3-0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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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志強表示遇襲時，他用雙臂擋住重要部位。（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超市店員不讓他賒帳買香煙，還要報警驅趕他，無業莽漢懷恨在心，持15公分刀怒捅對方至少9下，被判預防性監禁12年。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58歲的陳志忠（音譯），案發時無業，他面對一項持危險武器蓄意重傷他人的控狀。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7月23日午夜12時47分，地點位於武吉巴督31街第371座組屋的百鮮超市（MCPFairmart），受害者是一名43歲的超市店員。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前一晚（22日）到超市買香煙，向當時在收銀台的受害者表示想賒帳，隔天才到店裡付款，遭受害者拒絕後離開。

過了半小時後，被告帶著錢返回超市，向受害者大喊大叫，甚至辱罵他「愚蠢」。受害者隨即警告被告，若他不離開超市就報警。受害者的同事也讓被告冷靜，被告隨後離開。

豈料被告回家後越想越氣，認為受害者拒絕賒帳令他感到被羞辱，於是從廚房取出一把15公分的菜刀，藏在身後，決定回超市找受害者算帳。

被告沖入超市，持菜刀朝受害者腹部連捅數刀。

過程中，受害者試圖逃向店內的通道，但被告緊追不捨，持續攻擊，受害者最終仰面倒在血泊中，被告仍不罷休，從上方持刀刺下。

在短短的35秒內，被告至少捅了受害者9刀，直到手上的刀被受害者奮力奪走。被告試圖奪刀未果，站起身準備離開，臨走前還踢了受害者幾腳。

被告在案發當天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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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志強的頸上也有刀疤。（新明日報圖）

## 受害者：看戲學防衛術 雙臂擋重要部位



受害者稱從看戲中學會一些防衛術，因此用雙臂擋住重要部位，但仍身留刀疤觸，現在仍心有餘悸，晚上會提心弔膽。

記者前日走訪案發的超市，受害者柳志強受訪時表示，自己曾看戲自學過一些防衛術。當時，襲擊者持刀直刺他的腹部，他為保護頭部和要害，只能用雙臂抵擋，結果手臂被利刃割傷，至今仍留有疤痕。

他坦言，儘管事發至今已一年半，但回想起當時的驚險一刻，仍心有餘悸。

他是店裡的晚班員工，儘管經歷驚魂一夜，但他出院後繼續回到崗位工作。

「每當看到附近有醉酒人士出沒，我仍會感到緊張不安。」

店主陳先生（63歲）則表示，柳志強在店內工作已有10年，是勤勞踏實的老員工。

「事發後，我原本想安排他調到早班，但他對晚班的工作已經駕輕就熟，而且知道襲擊者已被捕，所以最終還是讓他照常上晚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