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辣玉莎「撒謊門」事件  畢丹星作偽證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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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2-1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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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丹星（右）周一早在律師陪同下步入法庭。

（新加坡訊）畢丹星涉作偽證被判罪名成立！法官指證據顯示畢丹星不要辣玉莎在國會澄清謊言，斥他在特權委員會聽證會上的話，都是「他蓄意說的謊言」。

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48歲）和工人黨副主席費沙，被指在盛港集選區前議員辣玉莎「撒謊門」事件中，向國會特權委員會供證時行為不當。他在去年3月19日被提控，面對兩項牴觸國會（特權、豁免和權力）法令第31（q）節條文的控狀。

根據控狀，畢丹星被指於2021年12月10日，在接受國會特權委員會問話時，謊稱於2021年8月8日，與辣玉莎、林瑞蓮和莫哈默費沙開會後做出總結，要辣玉莎向國會澄清自己8月3日在國會上撒謊。

第二項控狀則指畢丹星於2021年12月10日和15日，在接受國會特權委員會問話時，謊稱於2021年10月3日，對辣玉莎說，如果國會隔天問起她曾陪一名強姦被害者到警局的事，辣玉莎必須針對此事件作出澄清。

《新明日報》報導，畢丹星不認罪，他被裁定表面罪名成立後選擇抗辯，案經13天審訊後終審結，法官在控辯雙方提交結案陳詞後，今早發表裁決。

針對第一項控狀，法官說，畢丹星與林瑞蓮、費莎、辣玉莎開過會後，大家認為國會不會再提及謊言的事，加上新國警局多，政府要查清事實不容易，更何況畢丹星是政治老手。

「知道辣玉莎被發現在國會撒謊後，會接受國會特權委員會問話，但他開會後什麼都沒有做，顯示也沒有要辣玉莎在國會澄清謊言。」

法官說，畢丹星在國會特權委員會裡所做出的主張，都是「蓄意的謊言」。

畢丹星相信

沒那麼容易查出事實 

在第二項控狀，法官指畢丹星在2021年10月3日與辣玉莎見面時，覺得隔天國會可能會追究辣玉莎說謊事件。

但法官認為，畢丹星還是相信政府不會那麼容易查出事實，因此才會對辣玉莎說，他不會對辣玉莎繼續說謊的行為有任何批判。

法官說，畢丹星知道在國會澄清謊言需要許多準備工作，辣玉莎不可能在隔天就能在國會澄清謊言。

法官說，畢丹星的說法不可信或與證據不符，最後判畢丹星兩項罪名都成立。

案件展至下午3時許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