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串謀行賄逾15萬  銷售主管監6個月兩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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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6-25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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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漢強因與雲大珉串謀行賄，被判入獄6個月又兩個星期。（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銷售主管為業績，與公司董事串謀賄賂15萬零501元，以取得日本富士膠片子公司和印尼公司的項目，自己也從中分得1萬9163元酬勞，被判入獄6個月又兩個星期。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黃漢強（48歲）共面對10項包括牴觸新加坡防止貪污法令、偽造帳目等控狀，他承認其中3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根據案情，黃漢強案發時是ChassAsia (Singapore) Pte Ltd銷售主管，公司主要提供信息技術解決方案，董事為雲大珉（60歲）。

受賄的劉洪源（58歲），案發時是Fujifilm Asia Pacific Pte Ltd信息技術區域主管，這家公司是日本富士膠片的全資子公司。

劉洪源後來也擔任總部設於印尼雅加達的零售分銷公司PT Mitra Adiperkasa TBK首席信息技術官。

案發時，富士膠片計劃進行數據遷移，並採購與公司伺服器和軟體相關的資源管理工具。

該公司採用封閉式招標制度，只有獲選供應商才會受邀競標，而劉洪源有權建議邀請哪些供應商參與投標。

2022年4月前後，雲大珉得知有關計劃後找上劉洪源，並提出以金錢換取對方協助公司取得相關合同，劉洪源答應後，雙方開始合作。

雲大珉隨後安排劉洪源與負責富士膠片業務的被告接洽。

雲大珉和被告過後向劉洪源承諾，只要協助ChassAsia取得合同，便會支付報酬。為掩飾賄款，雲大珉還指示被告在公司付款文件中將款項列為「介紹費」或「顧問費」。

被告為提高銷售業績及收入，並達到每季約37萬5000元的銷售利潤目標，以獲取相當於1個月薪水的獎金，決定同流合污。

2022年4月1日，被告公司與富士膠片簽署為期12個月的服務協議，並在同年6月至2023年1月取得10個項目，總值約31萬8604元。

劉洪源一般會先安排被告公司受邀參與投標，之後再向被告提供項目資料及報價建議，確保報價低於競爭對手，以提高中標機會。

在公司內部評估過程中，劉洪源會向管理層推薦由被告公司承接項目。

事實上，被告公司的專業能力並不如其他競爭對手多元或廣泛，若沒有劉洪源的協助，未必能夠獲邀投標或得標。

2023年3月，劉洪源離開富士膠片，轉到PT Mitra任職，但3人仍繼續合作。

2023年8月至12月期間，被告公司又從PT Mitra取得約18萬3935元的項目。

2022年9月至2024年8月期間，雲大珉和被告在成功取得項目後，6次向劉洪源支付共15萬零501元賄款。

2023年12月，劉洪源為感謝被告的「付出」，同意將部分賄款分給他。2023年12月至2024年8月期間，被告共分得1萬9163元。

案發後，被告已將這筆非法所得上繳新加坡貪污調查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