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兩名經營汽車買賣的兄弟於周四(9月17日)因偷稅漏稅和洗錢被判處監禁。
72歲的 Ang Ngoh Tee(又名 William)和63歲的 Ang Chai Heng(又名 Winston)是 William’s Auto 公司的董事。該公司原還有第三位董事 Chng Mathew,但其已於2019年去世。
年長的 Ang 被判處五年零28天監禁,而年幼的 Ang 被判處五年零3天監禁。此外,兩人還被分別命令支付 812,795 新元 的罰款。
法庭文件顯示,儘管該車行已註冊消費稅(GST),但在提供各項服務時卻開具現金髮票且不收取消費稅。
這三位董事並沒有將這些現金髮票的款項存入 William’s Auto 的任何公司銀行帳戶,而是將其存入另一個銀行帳戶以逃避稅收。
該獨立帳戶中的資金隨後在三位董事之間進行分配,分配比例大致與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一致。
從2013年到2019年,年長的 Ang 從該帳戶中獲得了超過 200萬新元,而年幼的 Ang 則獲得了超過 100萬新元。
2018年,兩兄弟分別從該銀行帳戶收到 20,000 新元的現金支票,並將其存入個人銀行帳戶。隨後,他們兩人都使用個人帳戶開出的支票購買了汽車。法庭文件顯示,他們承認部分購車資金來源於這些未申報的現金銷售額。
此外,William’s Auto 在2015年和2016年的所得稅申報中低報了凈利潤。法庭文件指出,這導致該公司少繳了 219,978 新元 的稅款。
該公司還在2013年至2017年期間的某些時段內,低報了其收取和徵收的消費稅金額,導致少繳了 50,952 新元 的消費稅。
根據法律,被判定偷稅漏稅者最高可面臨逃稅金額四倍的罰款,並可能被判處監禁。
而對於洗錢罪行,最高可判處 10 年監禁,或最高 500,000 新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