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8名年齡在17歲至78歲之間的人員因涉嫌參與非法高利貸活動接受調查。
新加坡警察部隊(SPF)在周一(9月7日)宣布,目前正在調查98名涉嫌參與非法高利貸活動的人員。
根據警方的說法,這些嫌疑人的年齡在17歲至78歲之間,是在8月25日至31日開展的為期七天的全島執法行動中被鎖定的。
警方在全島開展為期七天的突擊搜查
在此次行動中,來自刑事調查局(CID)以及所有七個陸地警察分局的警員在新加坡全島範圍內進行了突擊搜查。
初步調查顯示,其中一人被指經營非法高利貸業務,另有七人涉嫌在債務人的家中對其進行騷擾。
另有46人被認為充當了「跑腿」角色,通過自動取款機(ATM)轉帳來支持非法高利貸活動。

警方還認為,有41人開設了銀行帳戶,並將他們的ATM卡、個人識別碼(PIN)和/或網上銀行令牌交給了非法高利貸者。
三人涉嫌新加坡與馬來西亞跨境高利貸
其餘三名嫌疑人為一名女性和兩名男性,年齡在26歲至48歲之間。
在新加坡警方根據馬來西亞皇家警察(RMP)提供的信息採取行動後,這三人因涉嫌參與跨境非法高利貸活動而接受調查。
據稱,這三人向非法高利貸者提供了他們的銀行帳戶和手機號碼。他們被認為與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兩地的非法高利貸舉報案件有關。
刑事調查局局長、高級助理警察專員林朱利烏斯(Julius Lim)表示,新加坡警方將繼續採取果斷行動打擊這些犯罪團伙及其幫凶,包括與馬來西亞皇家警察保持密切合作。
任何以任何形式參與非法高利貸活動的人,都將面臨法律的嚴懲。
目前,對所有98人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違規者將面臨監禁、罰款和鞭刑
根據《2008年放貸者法案》,任何人的電話線路、銀行帳戶、ATM卡或網上銀行令牌被用於便利非法高利貸活動,將被推定為協助該業務。

對於初犯,經營或支持此類業務最高可被判處四年監禁,罰款3萬至30萬新加坡元,以及最高六鞭鞭刑。
初次被定罪且為非法高利貸者實施或企圖實施騷擾的人員,最高可被判處五年監禁,罰款5,000至50,000新加坡元,以及三至六鞭鞭刑。
借款人及其家人還可能面臨危險的騷擾,包括被縱火、家中被潑漆,以及大門被鎖鏈鎖死將居住者困在屋內。
允許犯罪團伙通過其帳戶進行非法交易的銀行帳戶持有者,將面臨起訴,並被禁止使用ATM和網上銀行服務一年。
被發現向非法高利貸者借款或被定罪協助其活動的外國人,可能會被吊銷學生簽證或工作準證,並在服刑結束後被驅逐出境。
與此同時,新加坡警方和馬來西亞皇家警察將繼續分享信息,並協調打擊跨境犯罪的執法工作。警方提醒公眾,切勿向非法高利貸者借款或為其提供協助。
持有相關信息的人員可撥打警察熱線 1800-255-0000 或通過新加坡警方的 i-Witness 門戶網站提交。所有提供的信息將嚴格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