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申請居留證 夫妻謊稱同住 說個謊，罰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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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3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越南女稱因不願與公婆同住，所以婚後仍與獅城夫分居，但為了讓女方成功申請到准證留在新加坡，夫妻雙雙謊稱同住在蔡厝港一間組屋單位，前日共被罰款3萬3500元。

《新明日報》報導，兩名被告是新加坡男子陳慶浩（音譯，31歲）和其越南籍妻子唐氏戎（31歲）。

陳慶浩面對11項牴觸移民法令的控狀，前日承認其中5項。唐氏戎則面對20項牴觸移民法令的控狀，前日承認其中7項。兩人所面對的其餘控狀，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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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陳慶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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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唐氏戎。

根據案情，兩人於2018年在新加坡的一家夜店邂逅，唐氏戎當時持工作準證。不久後兩人墜入愛河，並於2021年3月31日註冊結婚。

婚後，陳慶浩繼續與父母同住在蔡厝港的一個組屋單位。由於唐氏戎不願與公婆同住，於是選擇獨自在外租房，陳慶浩則常前往妻子的租屋處探望。

從結婚直到2024年5月期間，陳慶浩先後20次幫妻子申請訪問准證，其中包括4次長期訪問准證和16次短期訪問准證。期間，共有2次長期和2次短期准證的申請遭到當局拒絕。

調查揭露，兩名被告擔心若如實申報未同居的事實，會導致女方的准證申請被拒，因此謊稱唐氏戎一直居住在蔡厝港的公婆家。

兩人於去年5月20日因做出虛假申報遭當局逮捕。

## 無法證明假結婚

法官僅判罰款



法官宣判時強調，這類虛假申報的罪行一般都會被判處監禁，但考慮到沒有證據證明兩人是假結婚，最終判處兩人罰款。

陳慶浩在求情時道歉，表示自己真心懺悔，願意為所有過錯承擔全部責任。他強調已吸取教訓，不會再犯，懇求法官從輕發落。唐氏戎則表示自己是初犯，同樣為自己的違法行為致歉，希望法官能給予輕判。

法官最終判陳慶浩罰款1萬4000元，唐氏戎罰款1萬9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