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香港母子來新旅遊期間在機場大鬧,兒子疑遭人嘲諷起爭執,還當場踢母驚動警方到場,之後母又咬傷警員手臂,兩人惹上官非不認罪,並要求審訊,歷時25個月後,前天雙雙被判坐牢。
涉案母子分別是陳瑞君(65歲)及陳永坤(42歲)。根據控方結案陳詞,母親面對一項蓄意傷人阻礙公務員執行公務的控狀,兒子則面對一項蓄意傷人的控狀。
兩人否認罪行,案件進入審訊,法庭於上個月29日裁定兩人罪名成立,周一(3日)判處陳瑞君6個月監禁,陳永坤則被判坐牢10天。
案發於2024年6月30日下午約1時05分,地點是樟宜機場第三搭客大廈。
《新明日報》報導,法庭文件顯示,案發時陳永坤因誤以為遭人嘲笑而情緒激動,不知何故突然踢踹母親。一名在場的69歲阿叔見狀上前關心陳瑞君,卻遭她要求離開。陳永坤隨即走近阿叔,不斷挑釁說:「想要打架嗎?」,雙方隨後分開。
不久後,雙方在地下層再次碰面,陳永坤再次踢母親。阿叔於是揚言報警制止,被告回應「去啊」,但當阿叔拿起手機報警時,被告立即沖向對方。阿叔擔心遇襲,熊抱被告試圖制止,兩人倒地後,陳永坤連續揮拳擊打阿叔右後腦。
事後阿叔送院,醫療報告顯示其右耳後方出現血腫、雙膝擦傷、手指出現淤傷及頭暈,傷勢與遭毆打一致。
警方到場調查,並登記母子二人護照資料後將護照歸還,但母子倆仍滯留機場,但陳瑞君因拒絕配合交出護照並大吵大鬧而被捕(人名音譯)。

兒子陳永坤踢母親被阻,竟拳打出手制止他的阿叔。(示意圖)
法庭對兩人發出逮捕令
母子在審訊最後一天均未出庭,法庭針對兩人發出逮捕令。
根據控狀,母親陳瑞君於2024年11月18日被控上庭;兒子陳永坤則是在2025年4月24日被控。
審訊期間,兩人本應在今年7月22日上午9時30分出庭,最終雙雙未現身,因而牴觸刑事程序法。
陳瑞君針對未出庭解釋,當時皮膚疾病發作,一抓便流血,導致她無力行走,前一天也出現發燒及感冒症狀,因此未能如期出庭。此外,由於她沒有本地電話卡,護照亦不在身邊,只能通過Wi-Fi撥打網絡電話聯繫法庭,才未能及時通報情況。
陳永坤在庭上求情則稱,對法庭及受害者深感抱歉,已真心悔改,希望法官能原諒他和家人。
警員手臂留下1公分咬痕淤傷
逮捕期間陳瑞君頑強掙扎,警員為了防止她倒地撞傷頭部而用雙手托住其頭部,不料她竟咬傷警員右前臂。
儘管警員隨身攝錄機未拍到咬人一幕,但錄下了警員的喊叫聲,醫生也證實警員手臂留下1公分咬痕淤傷,與隔著衣袖被咬的傷勢一致。
控方說,面對上述證據,兩名被告均矢口否認,兒子堅稱自己才是遭攻擊的一方,母親則否認曾咬傷警員。
然而控方強調,陳瑞君在案發次日錄取口供時,已親口承認是為了「保護自己及護照」才咬傷警員。
控方認為,兩人的說法無法推翻醫學證據、閉路電視及隨身攝錄器畫面,以及他們自己的供詞,因此請求法官裁定兩人罪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