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男子前後結婚三次育有8名子女,17年來性侵其中4名親生女兒和繼女,最年幼的當時只有5歲。
這起案件發生於2008年至2024年。受害者是被告的兩名親生女兒和兩名繼女。女兒受害後都不敢舉報父親,有的擔心被趕出家門,有的則希望保住家庭,直至朋友知情後通知校方才揭發案件。
今年44歲的男子共面對10項包括強姦14歲以下女童和非禮的控狀,周四(8日)下午在高庭認罪後,被判坐牢16年半和打鞭22下。
根據案情,被告前後結婚三次,共育有5名女兒和3名兒子。 2008年,當處於第二段婚姻中,被告趁12歲繼女睡覺時非禮對方;繼女受害後向母親求助,但母親不相信她,繼女因擔心警方同樣不接受她的說辭,因此沒有報警。
2020年至2024年,被告和第三任妻子結婚,並生下一名女兒。但被告仍繼續與其他女兒保持聯絡,其中3名受害者在此期間於組屋單位內遭受性侵害。
2020年,被告與第一任妻子所生的女兒當時17歲。有一天,女兒在組屋房間趴著睡覺,被告趁機上前對女兒做出猥褻行為。女兒大吃一驚,原本想報警但被其他家人阻止,因擔心被趕出家門,女兒只好打消舉報被告的念頭。
被告與第二任妻子的女兒在兩人離婚後,仍定期與被告見面,每逢學校假期到被告的家過夜,結果也難逃魔掌,被親生父親非禮。
第四名受害者是被告在第三段婚姻中的繼女,她視被告為父親,豈料被告從繼女5歲開始性侵她,包括指示繼女為他口交。
2024年11月某傍晚,繼女躺在床上滑手機,房門開著;被告站在主人房門口盯著繼女,然後暴露下體並開始自慰。繼女用手機拍下被告做出猥褻動作的過程,再把影片傳給好友,後者勸她報警,但繼女擔心導致家庭破裂而不願意這麼做。好友最後決定通知學校教師,被告的罪行才揭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