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路交通管理局近來加強執法,打擊不合規的活躍通勤工具。 (檔案照片)
作者 黃俊賢
活躍通勤工具,如電動個人代步工具和腳踏車,的確讓不少人出行更方便。
但方便的另一面,是安全隱患始終揮之不去。
新加坡從2020年7月起規定,在本地銷售及使用的個人代步工具,須獲得UL2272或EN15194安全認證。相關措施實施後,活躍通勤工具引發的火患一度減少,但近年的數字顯示,電池和改裝問題仍不能掉以輕心。
2023年涉及活躍通勤工具的火患有55起,2024年增至67起,去年則有49起。新加坡民防部隊之前透露,涉及火患的多台活躍通勤工具都經過改裝,包括安裝額外電池等。
政府在這樣的背景下收緊管制。《陸路交通與相關事項(第二)法案》星期三(10月7日)在國會三讀通過,預計明年第二季起生效。
屆時,安裝或使用與電動腳踏車和個人代步工具不兼容的電池,將屬違法。商家也必須註明電池適用的設備型號、電壓和容量等資料,違例者最高可面對2000元罰款或三個月監禁,重犯的刑罰更高。
電池兼容與否 公眾如何知曉?
從監管角度看,這是把安全責任往前移:與其等到電池起火後追究,不如在使用之前把風險擋住。
問題是,當更多責任交到消費者手上,消費者有沒有辦法清楚知道,怎樣才不違法?
「不能使用不兼容電池」聽起來簡單,但「兼容」是個技術概念,普通消費者未必知道不同型號電池的區別,更遑論電壓、容量等規格。
國會辯論時,多名議員也提出類似疑問。有人建議推出統一認證標籤或線上查詢工具,讓用戶輸入甚至掃描型號,就能知道電池與設備是否兼容。
這反映一個現實問題:教育公眾不要違規,還得教會公眾怎樣判斷自己有沒有違規。
陸路交通管理局說,會公布獲準的電動腳踏車型號及兼容電池資料,並在新條例生效前,為電動踏板車和電動行動輔助踏板車推出類似的「白名單」(whitelist)。
這是重要的一步,但白名單只是開始。
想像這個情境:一名消費者的電池壞了,把設備交給維修店更換。消費者不是電池專家,聽了維修人員說一句:「這款可以用」,就付錢、裝上電池,繼續使用。幾個月後,執法人員檢查,卻發現電池與設備並不兼容,消費者頓時面對觸法的窘境。
這時,消費者要怎麼證明自己當初購買電池時並不知道它是否兼容?執法人員又要怎麼判斷,他究竟是明知故犯,還是根本不知道自己違規?
當局應更清楚說明「怎樣才算做對」
類似問題也可能出現在二手設備和海外網購。消費者買來的零件聲稱符合規格,但本地沒有資料可以查詢;又或者買了一輛二手電動腳踏車,卻不知道前任車主是否改裝過電池。

10月6日,一輛個人代步工具在義順一個交通燈前的人行道起火。初步調查顯示,火患涉及工具的電池。(讀者提供)
這些問題,不是替違規者找藉口,而是法律正式生效前必須回答的實際問題,因為處於灰色地帶的狀況,往往才是制度的真正考驗。
除了告訴公眾什麼不能做,當局也應該更清楚說明「怎樣才算做對」。例如,什麼情況下會直接開罰,什麼情況下會先予以警告?如果維修商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換上不兼容電池,責任如何劃分?對於二手設備、海外購買的零件,又有什麼判斷標準?
如何說明規則這方面,恰巧也在活躍通勤這個領域裡面找得到:當局設立行人專用道的經驗便說明,規則要發揮作用,還得先轉化為公眾看得見、看得懂的指引。
當然,電池兼容性比辨認路面標誌複雜得多。因此,新法正式實施前,除了公布白名單,當局不妨考慮提供簡單的查詢工具、清楚的認證標識,並針對維修、二手買賣和網購等常見情況提供具體說明,甚至制定一個「懶人包」,將重要信息濃縮整理成要點,例如兼容的定義是什麼,有哪些注意事項等,再發送給用戶,也可上載到社交媒體宣傳。
活躍通勤工具畢竟是普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如果消費者必須成為半個電池專家,才能確定自己有沒有犯法,那麼問題可能不只出在消費者身上,也必須考慮監管方面所提供的指引是否足夠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