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這個代步工具揮之不去的電池隱患，新法管得更細，怎樣守法也得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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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1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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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路交通管理局近來加強執法，打擊不合規的活躍通勤工具。 （檔案照片）

**作者 黃俊賢**

活躍通勤工具，如電動個人代步工具和腳踏車，的確讓不少人出行更方便。

但方便的另一面，是安全隱患始終揮之不去。

新加坡從2020年7月起規定，在本地銷售及使用的個人代步工具，須獲得UL2272或EN15194安全認證。相關措施實施後，活躍通勤工具引發的火患一度減少，但近年的數字顯示，電池和改裝問題仍不能掉以輕心。

2023年涉及活躍通勤工具的火患有55起，2024年增至67起，去年則有49起。新加坡民防部隊之前透露，涉及火患的多台活躍通勤工具都經過改裝，包括安裝額外電池等。

政府在這樣的背景下收緊管制。《陸路交通與相關事項（第二）法案》星期三（10月7日）在國會三讀通過，預計明年第二季起生效。

屆時，安裝或使用與電動腳踏車和個人代步工具不兼容的電池，將屬違法。商家也必須註明電池適用的設備型號、電壓和容量等資料，違例者最高可面對2000元罰款或三個月監禁，重犯的刑罰更高。

## 電池兼容與否 公眾如何知曉？



從監管角度看，這是把安全責任往前移：與其等到電池起火後追究，不如在使用之前把風險擋住。

問題是，當更多責任交到消費者手上，消費者有沒有辦法清楚知道，怎樣才不違法？

「不能使用不兼容電池」聽起來簡單，但「兼容」是個技術概念，普通消費者未必知道不同型號電池的區別，更遑論電壓、容量等規格。

國會辯論時，多名議員也提出類似疑問。有人建議推出統一認證標籤或線上查詢工具，讓用戶輸入甚至掃描型號，就能知道電池與設備是否兼容。

這反映一個現實問題：教育公眾不要違規，還得教會公眾怎樣判斷自己有沒有違規。

陸路交通管理局說，會公布獲準的電動腳踏車型號及兼容電池資料，並在新條例生效前，為電動踏板車和電動行動輔助踏板車推出類似的「白名單」（whitelist）。

這是重要的一步，但白名單只是開始。

想像這個情境：一名消費者的電池壞了，把設備交給維修店更換。消費者不是電池專家，聽了維修人員說一句：「這款可以用」，就付錢、裝上電池，繼續使用。幾個月後，執法人員檢查，卻發現電池與設備並不兼容，消費者頓時面對觸法的窘境。

這時，消費者要怎麼證明自己當初購買電池時並不知道它是否兼容？執法人員又要怎麼判斷，他究竟是明知故犯，還是根本不知道自己違規？

## 當局應更清楚說明「怎樣才算做對」



類似問題也可能出現在二手設備和海外網購。消費者買來的零件聲稱符合規格，但本地沒有資料可以查詢；又或者買了一輛二手電動腳踏車，卻不知道前任車主是否改裝過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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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一輛個人代步工具在義順一個交通燈前的人行道起火。初步調查顯示，火患涉及工具的電池。（讀者提供） 

這些問題，不是替違規者找藉口，而是法律正式生效前必須回答的實際問題，因為處於灰色地帶的狀況，往往才是制度的真正考驗。

除了告訴公眾什麼不能做，當局也應該更清楚說明「怎樣才算做對」。例如，什麼情況下會直接開罰，什麼情況下會先予以警告？如果維修商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換上不兼容電池，責任如何劃分？對於二手設備、海外購買的零件，又有什麼判斷標準？

如何說明規則這方面，恰巧也在活躍通勤這個領域裡面找得到：當局設立行人專用道的經驗便說明，規則要發揮作用，還得先轉化為公眾看得見、看得懂的指引。

當然，電池兼容性比辨認路面標誌複雜得多。因此，新法正式實施前，除了公布白名單，當局不妨考慮提供簡單的查詢工具、清楚的認證標識，並針對維修、二手買賣和網購等常見情況提供具體說明，甚至制定一個「懶人包」，將重要信息濃縮整理成要點，例如兼容的定義是什麼，有哪些注意事項等，再發送給用戶，也可上載到社交媒體宣傳。

活躍通勤工具畢竟是普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如果消費者必須成為半個電池專家，才能確定自己有沒有犯法，那麼問題可能不只出在消費者身上，也必須考慮監管方面所提供的指引是否足夠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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