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闖紅燈時速130km導致2死多傷！新加坡司機被判12年多監禁，終身禁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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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05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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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在淡濱尼（Tampines）高速闖紅燈並引發連環車禍導致兩人死亡的司機，於周一（10月5日）被判處12年九個月監禁，並被終身禁止駕駛。

這是新加坡近代史上因致命交通事故而被判處的最長刑期之一。此前最接近的案例是一名醉酒駕駛撞擊退休人員導致其身體被截斷的男子，被判處11年監禁。

45歲的新加坡公民穆罕默德·薩菲·伊斯梅爾（Muhammad Syafie Ismail）在進入路口時速度高達129km/h至134km/h，超過了50km/h限速的兩倍半。而當時交通信號燈已經顯示紅燈至少26秒。

這場連環碰撞導致一名17歲的學生和一名57歲的女性死亡，三人受重傷，另有五人受傷（包括兒童）。

由於法院發布了保護身份的禁令，該名學生不能透露姓名。死者諾齊漢·朱瓦希布（Ms Norzihan Juwahib）女士在事故發生時坐在麵包車後排的沙發上，未系安全帶。

此次車禍給受害者及其家屬留下了持久的心理和生理創傷。該學生的母親患上了重度抑鬱症和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

另一名受害者也患有PTSD，不得不轉崗到工作強度較低的崗位，以便康復並接受物理治療。

損壞的燈柱和綠色護欄的維修費用約為1,317新加坡元。檢方此前表示，五輛汽車受損嚴重，具體損失金額尚未量化，因為受害者正分別向薩菲提出保險索賠。

## 導致死亡罪名被判最高刑期



首席地區法官杜漢利（Toh Han Li）表示，本案的事實足以支持對「危險駕駛導致死亡」這一罪名判處最高刑期。

儘管根據認罪指南，薩菲本可獲得30%的量刑折扣，但杜法官認為本案情節極其惡劣，因此僅允許15%的減刑。

法官表示，避免審判從而讓多名證人無需再次出庭作證，避免他們重新經歷「那悲劇之日」的創傷，具有一定的「價值」。

法官還命令薩菲的三項刑期中，有三項需連續執行而非兩項，理由是基於公眾利益，且認為其行為的整體犯罪程度無法僅通過兩項連續刑期來充分涵蓋。

杜法官指出，本案涉及多名受害者，其中死者的母親遭受了「巨大」痛苦，其他受害者也繼續承受著死亡和受傷帶來的情感創傷。

他還提到，碰撞造成的破壞如此嚴重，以至於正常的交通流量在約10小時後才恢復。

薩菲承認了三項罪名：危險駕駛導致死亡、導致重傷以及導致受傷。其他指控在量刑時被予以考慮。

在考慮到認罪可獲得10%折扣後，檢方尋求的刑期為12年九個月至13年半，後者是本案指控下的最高法定刑期。

檢方和辯方均請求法院對其處以終身禁駕。

## 早高峰期間發生的慘劇



事故發生在2024年4月22日。當時薩菲在送完一名GrabHitch乘客後，正沿著勿洛水庫路（Bedok Reservoir Road）行駛，正值早尖峰時段。

在超越另一輛車後，薩菲在勿洛水庫路上頻繁地在車道間穿梭，險些撞上一名摩托車騎士，並擦碰了被他超越的車輛。

大約早上7點，他到達勿洛水庫路、淡濱尼1路和淡濱尼4路的十字路口。

儘管紅燈已亮至少26秒，他仍以129km/h至134km/h的速度沖入路口，撞上三輛車，最終引發涉及六輛車的連環碰撞。

辯護律師卡萊塔桑·卡魯帕亞（Kalaithasan Karuppaya）請求判處七年半至八年監禁。他稱這次事故是由於「非同尋常且不可預見」的一系列事件導致的「罕見且特殊」的事故。

律師表示，薩菲「深感愧疚」，他不僅要贍養父母和孩子，還要向前妻支付撫養費。

律師還提到，薩菲在2019年取得資格後，曾擔任新加坡伊斯蘭宗教理事會（MUIS）的「盡職古蘭經教師」，但因本案在2024年底被暫停教學工作。

在提交給法院的一封信中，薩菲表示，對於這場「悲劇給受害者及其家屬帶來的痛苦、悲傷和損失」，他深表歉意。

他表示，這場悲劇永遠改變了他的生活，他承諾在餘生中「銘記這次悲劇的教訓」，以更加謹慎、負責的態度對待他人的安全。

根據法律，危險駕駛導致死亡最高可判處兩年至八年監禁，並禁駕最高10年；危險駕駛導致重傷最高可判處一年至五年監禁，並禁駕最高八年；危險駕駛導致受傷最高可判處兩年監禁，或罰款最高10,000新加坡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