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鬧離婚 妻指夫性侵稚女 女兒體檢情緒激動 需打鎮定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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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4-10
Source: 獅城新聞

可憐孩子！一對教師夫妻鬧離婚，妻子見三歲女兒腳上有傷，竟懷疑女兒遭丈夫性侵，驚動當局調查，導致女兒在接受體檢時情緒過度激動，需注射鎮定劑。

警方最後證實丈夫無辜，法官提醒妻子，不管她對丈夫多麼有怨恨，也不該破壞丈夫與孩子之間的關係。

家事庭判詞顯示，打官司的是一對教師夫妻，他們在2014年12月結婚，育有六歲的兒子和三歲女兒。

妻子在2020年5月為自己和兒子申請個人保護令，禁止丈夫對她們動粗。她在丈夫承諾不會對兒子動粗後，撤銷兒子個人保護令的申請。妻子也在同年7月申請離婚，11月獲得臨時裁決。

法官在判詞中提到，妻子在去年8月發現女兒腳上有淤青，因此帶女兒到醫院求診。她向醫生透露，擔心女兒遭丈夫性侵，搞到警方以及兒童保護服務處介入調查。

不料，女兒在醫生為她進行體檢時，情緒過於激動，需注射鎮定劑。調查結果顯示丈夫並沒有性侵女兒。

法官指出，性侵是很嚴重的指控，被牽涉的孩童需與醫生與輔導員見面，會對他們造成負擔。如果沒有合理根據，或是過於保護孩子，家長不應該以輕率態度，對另一名家長做出如此指控。家長不應以性侵等指控，當成自己在打離婚官司時占上風的武器。

法官也提醒妻子，不管她對丈夫多麼有怨恨，也不該破壞丈夫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希望雙方放下仇恨並往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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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示意圖/123RF） 

法官指37歲的妻子還年輕，教師收入穩定，而且結婚只維持6年，判丈夫無需支付妻子贍養費。

法官在考慮到夫妻各人對家庭的貢獻後，判丈夫和妻子可分別獲得67.3%以及32.7%的婚姻資產。妻子稱兩個孩子每月的開銷要4129元（約1萬2387令吉），要丈夫承擔一半費用。

法官指夫妻兩人都是教師，丈夫每月賺7356元（約2萬2068令吉），妻子月入有6744元（約2萬232令吉），最後判丈夫每月需支付孩子1400元（約4800令吉）贍養費。

法官指出，兒子目前才六歲，卻要上四個科目的補習班，外加四個增益課程，一周七天都在上課。

法官認為成人都沒有每天上班，孩童也應該有玩樂休息的時候，認為兩名孩子每月2700元（約8100令吉）的開銷較合理。

另外，夫妻倆名下有間價值55萬6000元（逾165萬令吉）的政府組屋。雙方原本同意讓妻子在離婚後繼續保留屋子，但妻子事後因安排兒子上別的小學，同意通過公開市場售賣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