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設龐氏騙局賺逾1.2億新元　2董事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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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9-0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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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投資公司被指設「龐氏騙局」，以「黃金回購計劃」欺騙逾2000人投資，賺逾1億2000萬新元（約3億8400萬令吉），其中兩名董事前日被判罪成。

《聯合早報》報導，新加坡商業事務局早前針對黃金投資公司The Gold Label私人有限公司展開調查，逮捕3人，並將他們控上法庭。

這3人分別是伊瑟拉魯道夫（63歲）、來自大馬的侯素鳳（48歲）和黃凱興（47歲），他們案發時都是公司董事。

伊瑟拉和侯素鳳被指在2009年12月16日至隔年10月7日之間進行欺詐性交易，觸犯公司法令，但兩人不認罪。

案件經過審訊後，法官前日判兩人罪名成立，案展9月12日下判。

根據控辯雙方同意的案情，公司2009年4月28日成立，兩名被告同年7月7日入股成為董事及股東。黃凱興則於同年11月20日成為公司董事之一。

該公司以3.5%至12%的高回報黃金投資，吸引大量投資者加入，但實際上，公司開銷大，得支付高額董事酬金、繳付行銷人員的佣金、員工薪水等，入不敷出，無法支撐這樣的高回報投資。

控方指出，面對投資者、行銷人員及公司員工質問，投資模式靠什麼來支撐，被告總欺瞞大家，稱公司有個生產利潤的「方程式」，以此敷衍帶過。

法官宣讀裁決時提到，辯方指黃凱興才是主謀，「方程式」也交由他計算，兩名被告只是負責行銷部分，他接受這3人各有所職，但兩名被告仍有參與管理層的工作。

此外，他們也能在沒有黃凱興的簽名下繼續給出佣金，無需通過黃凱興的批准就能改變董事酬金。

法官指兩人並非可靠的證人，口供前後不一，判他們罪名成立。

黃凱興今年初承認一項進行欺詐交易的罪名，另一項在潛逃期間未出庭的罪狀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後，被判坐牢2年10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