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喪偶商人遇第二春 嬌妻搞外遇 私吞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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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7-25
Source: 獅城新聞

喪偶商人遇上第二春，與公司的女會計助理相戀後結婚生子，無奈好景不常，商人發現妻子兩次搞外遇，而且還擅自轉走公司款項，私吞屬於商人的一筆1256萬元（約3780萬令吉）。

商人發起官司起訴妻子，高庭裁定後者確實挪用款項，須把錢歸還公司。妻子不服所判，上訴至最高法院但被駁回。

對簿公堂的昔日夫妻是商人黃通福（63歲）與女子周嘉麗（52歲）。根據高庭與上訴庭的判詞，黃通福是一名白手起家的成功商人，從事油槽船生意。他與第一任妻子育有一對子女，妻子在1989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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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偶商人與公司女會計助理相戀後結婚生子，結果妻子兩次搞外遇，擅自轉走公司款項外，還私吞1256萬元。（示意圖） 

同一年，他與周嘉麗認識，隔年聘請她在公司當會計助理，兩人迅速發展為情侶，1995年正式結婚，育有一對子女。

夫妻倆在1996年設立一家名為Teelek Realty的房地產投資公司，各持一半股份，兩人也是公司董事。同時，黃通福的油槽船生意也越做越大。

不過，看似美滿幸福的生活開始出現裂痕。黃通福聲稱，他在2006年發現妻子同時與一名男子和女子搞婚外情，但周嘉麗否認此事。五年後，他又一次發現妻子出軌。兩人終於在2012年離婚。

黃通福聲稱，他多年來為Teelek提供多筆貸款，總額達1256萬4000元，這些貸款也記錄在公司帳目上；公司理應把錢還給黃通福，但周嘉麗卻於2011年8月，擅自把款項轉給自己。周嘉麗反稱，她是獲得黃通福的同意才這麼做。

上訴庭三司同意高庭法官的裁決，即沒有證據顯示黃通福有意把貸款的償還轉讓給周嘉麗，而且當時兩人的婚姻關係已觸礁，更何況1256萬元也不是一筆小數目。周嘉麗必須把款項轉回給公司。

三司也諭令公司進行特別審計，調查周嘉麗是否有其他不當管理公司資金的行為，之後由黃通福買過周嘉麗的公司股份。（人名譯音）

## **違反公司章程**



商人指責妻子與子女串謀，對他隱瞞公司事務，但三司認為，一對年輕的子女無意對付父親，他們只是把公司交由母親全權打理。

根據判詞，夫妻倆離婚後，黃通福辭去公司的董事職務，公司業務主要由周嘉麗打理，一對20多歲的子女也陸續成為公司董事。

三司指出，周嘉麗有義務向仍是股東的黃通福進行彙報，但她沒有這麼做，甚至未經黃通福同意，把公司股份轉讓給子女，她的這番行為違反了公司章程。

黃通福的立場是，兩個子女有份對他進行欺壓，但三司認為，子女並沒有打壓父親的陰謀，兩人純粹是把公司交給母親管理，做出欺壓行為的人是周嘉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