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園引爆自製爆炸物 理工生判緩刑監視18個月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gNwMO
Published: 2022-07-01
Source: 獅城新聞

![公園引爆自製爆炸物 理工生判緩刑監視18個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00/17000974.avif?1656594005)





理工學院學生在公園引爆自製爆炸物，被判處緩刑監視18個月。（8視界新聞網示意圖 ） 

19歲新加坡理工學院學生在當地的東海岸公園引爆自製爆炸物，昨日被當地法庭判處緩刑監視18個月。

《8視界新聞網》報導，由於被告犯案時未滿18歲，新加坡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禁止公開他的身份。

控方引述緩刑監視評估報告指出，被告近期內未出現暴力行為，自製爆炸物也並非為了傷害他人，而且他對火和爆炸物的熱愛也已淡褪，如今有了新的興趣。

他補充說，被告在這期間相當配合，他的父母也將加強對他的監督。

被告今年5月在庭上承認4項控狀，包括無照生產爆炸物、使用危險或有害物質魯莽行事和教唆他人魯莽行事。法官下判時把另外3項類似控狀一併考慮在內。

報道指出，被告是在阻斷措施期間開始上網研究如何製造炸彈，並在2020年5月至6月期間，購買200盒火柴來製造管狀炸彈（pipe bomb）。

同年6月7日，被告帶著數個煙火炸彈（sparkler bomb）和兩個自製的管狀炸彈到新加坡東海岸公園的滑板公園引爆，還拍攝視頻放上社交媒體。

6月19日，有公眾向新加坡警方舉報被告的社交媒體帖文。

新加坡地方法官蘇凱斯樂（譯自Kessler Soh）下判時表示，希望被告能從中吸取教訓，不再作出這般危險行為。

新加坡緩刑監視的條件規定被告每天晚上10時至早上6時不得外出，並且必須完成6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以及接受精神或心理治療。

此外，他的父母必須簽保5000元（新幣，下同）作為他的守行保證。

無照生產爆炸物可被判監禁長達3年以及罰款高達1萬元；魯莽行為若涉及可能對他人造成傷害的危險或有害物質，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1年、罰款高達5000元或兩者兼施，教唆他人犯下相同行為的最高刑罰也是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