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鴕鳥夫」屢次不給贍養費 法院批准前妻賣屋「抵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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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12-08
Source: 獅城新聞

## 「鴕鳥夫」屢次不給贍養費 法院批准前妻賣屋「抵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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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組屋。（圖：CNA)

本地一名男子屢次不給贍養費和撫養費，法院批准他的前妻賣掉原為他們婚姻住所的組屋，以取得超過54萬元的贍養費和撫養費。

據根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男子自2019年就無視庭令，除了支付了一次50元的強制性費用，都沒有向前妻支付任何撫養費和贍養費，還曾因此多次入獄。

## **多次入獄仍不給錢**



根據昨天（7日）發布的判決書，這名新加坡籍男子在2010年跟來自中國但已是本地永久居民的前妻結婚，婚後生下兩個女兒，如今已經11歲和10歲。

夫妻倆都有學士學位，前妻收入不高，男子則沒有工作。前妻在2015年提出離婚，2016年獲得臨時裁決（interim judgement）。

從那時開始，男子一再不給贍養費，六次被判入獄各一天，另外四次被判入獄兩天，他都沒有如期付款。雙方也曾因在庭上騷擾法官而被判入獄。

兩人在2018年1月正式離婚，而法官在同年12月下令男子在最遲2019年8月償還前妻17萬5000元，否則就得賣掉婚姻住所，用賣屋所得還錢；若賣屋所得不足以償還，就要從他的公積金存款扣除。但男子一直沒有還錢。

## **法官指男子抱著"鴕鳥心態"**



今年3月，前妻再次申請更改庭令，要求法官將兩個女兒的監護權判給她，並由她單獨處理組屋的銷售，以取得前夫應付的17萬5000元的贍養費和應計利息。

除此之外，前妻也要求將孩子的撫養費從每人每個月1500元提高至2500元，並且從出售組屋所得中一次性支付。

法官Jason Gabriel Chiang指出，這名男子對他的兩個孩子和前妻「非常不公平」。

法官指出，儘管被告通過多種途徑收到了法庭訴訟的通知，但還是抱著「鴕鳥心態」，不願意承擔責任，逃避問題，甚至缺席聆訊。

尤其在過去的五年期間，他也沒有履行當父親的責任，導致前妻承受重重困難，獨自撫養兩個孩子。

男子的前妻就指出，由於他一再不給錢，她只好向朋友和鄰居借錢來應付兩個女兒的需求。

兩人的婚姻住所的轉售價預計在80萬至100萬之間，扣除尚未償還的約30萬元房貸，賣屋所得還剩至少50萬元支付前妻那一份，包括應計利息。

法官也表示，男子若不能及時簽署賣屋的相關文件，前妻可以要求法院協助代簽。

法官指出，男子已經因為未付贍養費而被監禁一共14天，藐視法庭的罪名不足以使他完成義務，因此應該讓他一次過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由於男子應支付的總額可能超過婚姻住所的凈銷售所得，法官強調，剩餘部分將從男子的公積金中支付至前妻的公積金帳戶。

儘管沒有出庭，男子已針對法官的判決提出上訴。
